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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廣州市聯軍軍警督察處督辦楊希閔呈報槍決擄犯高秩可白雲鵬請備案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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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廣州市聯軍軍警督察處督辦楊希閔呈報槍決擄犯高秩可白雲鵬請備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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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核覆廣州市聯軍軍警督察處督辦楊希閔呈報槍決擄犯高秩可白雲鵬請備案令

生平歷程
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4/02/21

西元日期

1925/02/21

國父年歲

60

全文內容

核覆廣州市聯軍軍警督察處督辦楊希閔呈報槍決擄犯高秩可白雲鵬請備案令(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呈悉。准予備案。此令。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六號大元帥指令第一四五號。

相關人名
白雲鵬高秩可楊希閔
相關地名
廣州
相關專有名詞
廣州市聯軍軍警督察處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506

檢索詞出現頁次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呈覆奉令查核大理院長呂志伊呈請劃撥大
市街旗產抵充院費一案情形令(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呈悉。候令行大理院知照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六號大元帥指令第一四三號。

核覆廣州市聯軍軍警督察處督辦楊希閔呈報槍決擄犯高秩可白雲鵬請
備案令(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呈悉。准予備案。此令。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六號大元帥指令第一四五號。

核覆建國滇軍總司令楊希閔呈請通緝維瑞船主並飭外交部向領事團交
涉令(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呈悉。候令外交部妥為辦理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四年二月二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六號大元帥指令第一四九號。

飭妥為辦理維瑞商船鎗擊滇軍士兵事件令(註一)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

國父全集 五○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