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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金山支部黨員函告以用指模辦法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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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金山支部黨員函告以用指模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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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批金山支部黨員函告以用指模辦法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04/06/23

西元日期

1915/06/23

國父年歲

50

全文內容

批金山支部黨員函告以用指模辦法(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指模本定用左正指,金山支部大約為避洪門之底號,故改用右正指。但吾黨以指紋為重,倘前已用了左指者,將來如有查對,則說明右指便可。以前宜一律用左指為妥。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1219)。日期據來函。

相關地名
金山
相關專有名詞
洪門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六冊

頁次

108

檢索詞出現頁次

  謝惠生代答云:此間無款,已函着上海同志代籌,如籌得多少,當由周君接濟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958)。日期據來函。

批葛龐請再借千元作為遣散同志費用函(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惠生代答以不能再為力。
(註一) 據黃季陸編「總理全集」下冊。

批黃實請資助學費函(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惠生代覆:此事可以辦到,惟必當一次了之乃可。
(註一) 據黃季陸編「總理全集」下冊,原函請接濟鄭經綸學費四十金,並謂本身學費亦無着,請玉成。

批金山支部黨員函告以用指模辦法(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指模本定用左正指,金山支部大約為避洪門之底號,故改用右正指。但吾黨以指紋為重,倘前已用了左指者,將來如有查對,則說明右指便可。以前宜一律用左指為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1219)。日期據來函。

批居正呈(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七月五日
  此處暫行緩辦,待專派員許崇智回來報告再酌。除菲律賓一處暫行緩辦外,餘一概准行。總理批。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218)。

國父全集 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