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金山支部黨員函告以用指模辦法
批金山支部黨員函告以用指模辦法
公牘
004/06/23
191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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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金山支部黨員函告以用指模辦法(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指模本定用左正指,金山支部大約為避洪門之底號,故改用右正指。但吾黨以指紋為重,倘前已用了左指者,將來如有查對,則說明右指便可。以前宜一律用左指為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1219)。日期據來函。
國父全集
第六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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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謝惠生代答云:此間無款,已函着上海同志代籌,如籌得多少,當由周君接濟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958)。日期據來函。
批葛龐請再借千元作為遣散同志費用函(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五月十六日
惠生代答以不能再為力。
(註一) 據黃季陸編「總理全集」下冊。
批黃實請資助學費函(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惠生代覆:此事可以辦到,惟必當一次了之乃可。
(註一) 據黃季陸編「總理全集」下冊,原函請接濟鄭經綸學費四十金,並謂本身學費亦無着,請玉成。
批金山支部黨員函告以用指模辦法(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指模本定用左正指,金山支部大約為避洪門之底號,故改用右正指。但吾黨以指紋為重,倘前已用了左指者,將來如有查對,則說明右指便可。以前宜一律用左指為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1219)。日期據來函。
批居正呈(註一)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年)七月五日
此處暫行緩辦,待專派員許崇智回來報告再酌。除菲律賓一處暫行緩辦外,餘一概准行。總理批。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218)。
國父全集 一○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