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州改省及批修鐵路
瓊州改省及批修鐵路
談話
001/09/11
1912/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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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州改省及批修鐵路(註一)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一日下午三時對廣東旅京同鄉張汝翹陳治安梁士詒談話陳治安問:中國有兩島,一臺灣,一瓊州,臺灣已被日本佔去,惟餘瓊州,萬一再為法佔,則全國受影響。若欲整頓,非將瓊州改為一省不可;但一切行政之費,非得中央政府扶助及借外債不可,此事望孫先生幫忙。
梁士詒繼云:廣東僻處一隅,去中原頗遠,且山多田少,民食不足自給。從前粤人爭往外洋謀食,近因各國禁阻華工,粤華僑恐無立足地。近雖有殖民於東三省或蒙古之說,然其地苦寒,與粤人體質不相宜。瓊本廣東九府之一,粤人移此,必能相合。然非改為省,而請中央政府協濟,則此事原不易言。昨與孫先生談及此事,今日又得瓊州陳君為之萌芽,諸君如以為然,則請研究此問題可也。
先生答:近日江蘇人欲將江北改省,然其地與江南僅隔一揚子江耳,改省與否,無關緊要也。瓊州則孤懸海外,當民國之最南,其海峽之最狹者,亦與內地口岸隔八十里,萬一不能關照,失去瓊州,則高、廉、雷等府及廣西之太平等處大有危險。今為邊防起見,宜將瓊州另立一省。其五指山內黎峒所未闢之地,則移廣州八府之人以實之,則瓊州或可自守矣。況瓊州有一榆林港,極合軍港之用。此港為歐亞航路所經,如立為軍港以守之,則不特可以固中國之門戶,且可以控制南洋一帶。至於實業,則瓊州四面濱海,海物甚豐;瓊多山木,其材木足供數百里(註二)鐵路上枕木之用。農田歲數熟,礦產又極富,瓊地又能種樹膠之木(近日樹膠之用極廣,每樹膠一磅,值銀數元,一樹能出十餘磅),瓊之糖產、檳榔等又極豐,若為外人所佔,則大利外溢,貽患無窮。且檀香山面積不過六七千方里,從前粤人僑此者四萬,日本七萬,土人數十萬,亦足供殖民之用。今瓊地萬餘方里,地大於檀,產腴於檀;美人為海防起見,尚極力保全檀香山,何中國人不以瓊為意乎?今陳君提倡設法保衛瓊州,瓊全則粤全,誠急務也。
張汝翹問:先生之辦全國鐵路,必須要求大總統付以全權,是否含有官場性質乎?
先生答云:全國鐵路二十萬里,非借外債無此鉅貲。如以私人資格借債,則外人不信,不能借,非政府授以特權不可,例如日本之正金銀行,亦係私人營業,而政府假以大權者也。如國家以全權授我,照日本之郵船會社辦法,俾我辦全國鐵路有對外借債之全權,復又須得參議院通過,則我以私人營業造路,與外國大公司商量,造成之後四十年,將全路交回國家。不觀香港之批地建屋者乎?批地以四十年為期,建屋收租,到期則連地連屋皆歸還地主,而建屋之人亦獲大利也。況建路之費,比建屋為省得多乎?如不用此策,我度十年以後,中國亦不能造成五萬里之鐵路。若用此策,則政府對於外國資本家不負責任,而我公司則對外國資本家負完全責任,則國家可免許多棘手之處也。不觀日本東京之電車乎?先由民辦二十五年後,收歸國有。今我仿此辦法,四十年後全路收歸國有,則此時人材已出,條理亦臻完善,政府可以坐享其成矣。但此事非得國民贊成亦不能辦。大總統係四萬萬國民之代表,故非由大總統任命不可,並非含有官場性質。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元月九月十八日)。原標題為「孫先生旅京記──粤同鄉歡迎會」,今標題據「會本」。
(註二) 據「會本」增「里」字。
國父全集
第二冊
482-483
(註一) 據上海「民國新聞」(民國元年九月十一日)。
瓊州改省及批修鐵路(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一日下午三時對廣東旅京同鄉張汝翹陳治安梁士詒談話陳治安問:中國有兩島,一臺灣,一瓊州,臺灣已被日本佔去,惟餘瓊州,萬一再為法佔,則全國受影響。若欲整頓,非將瓊州改為一省不可;但一切行政之費,非得中央政府扶助及借外債不可,此事望孫先生幫忙。
梁士詒繼云:廣東僻處一隅,去中原頗遠,且山多田少,民食不足自給。從前粤人爭往外洋謀食,近因各國禁阻華工,粤華僑恐無立足地。近雖有殖民於東三省或蒙古之說,然其地苦寒,與粤人體質不相宜。瓊本廣東九府之一,粤人移此,必能相合。然非改為省,而請中央政府協濟,則此事原不易言。昨與孫先生談及此事,今日又得瓊州陳君為之萌芽,諸君如以為然,則請研究此問題可也。
先生答:近日江蘇人欲將江北改省,然其地與江南僅隔一揚子江耳,改省與否,無關緊要也。瓊州則孤懸海外,當民國之最南,其海峽之最狹者,亦與內地口岸隔八十里,萬一不能關照,失去瓊州,則高、廉、雷等府及廣西之太平等處大有危險。今為邊防起見,宜將瓊州另立一省。其五指山內黎峒所未闢之地,則移廣州八府之人以實之,則瓊州或可自守矣。況瓊州有一榆林港,極合軍港之用。此港為歐亞航路所經,如立為軍港以守之,則不特可以固中國之門戶,且可以控制南洋一帶。至於實業,則瓊州四面濱海,海物甚豐;瓊多山木,其材木足供數百里(註二)鐵路上枕木之用。農田歲數熟,礦產又極富,瓊地又能種樹膠之木(近日樹膠之用極廣,每樹膠一磅,值銀數元,一樹能出十餘磅),瓊之糖產、檳榔等又極豐,若為外人所佔,則大利外溢,貽患無窮。且檀香山面積不過六七千方里,從前粤人僑此者四萬,日本七萬,土人數十萬,亦足供殖民之用。今瓊地萬餘方里,地大於檀,產腴於檀;美人為海防起見,尚極力保全檀香山,何中國人不以瓊為意乎?今陳君提倡設法保衛瓊州,瓊全則粤全,誠急務也。
張汝翹問:先生之辦全國鐵路,必須要求大總統付以全權,是否含有官場性質乎?
先生答云:全國鐵路二十萬里,非借外債無此鉅貲。如以私人資格借債,則外人不信,不能借,非政府授以特權不
國父全集四八二
可,例如日本之正金銀行,亦係私人營業,而政府假以大權者也。如國家以全權授我,照日本之郵船會社辦法,俾我辦全國鐵路有對外借債之全權,復又須得參議院通過,則我以私人營業造路,與外國大公司商量,造成之後四十年,將全路交回國家。不觀香港之批地建屋者乎?批地以四十年為期,建屋收租,到期則連地連屋皆歸還地主,而建屋之人亦獲大利也。況建路之費,比建屋為省得多乎?如不用此策,我度十年以後,中國亦不能造成五萬里之鐵路。若用此策,則政府對於外國資本家不負責任,而我公司則對外國資本家負完全責任,則國家可免許多棘手之處也。不觀日本東京之電車乎?先由民辦二十五年後,收歸國有。今我仿此辦法,四十年後全路收歸國有,則此時人材已出,條理亦臻完善,政府可以坐享其成矣。但此事非得國民贊成亦不能辦。大總統係四萬萬國民之代表,故非由大總統任命不可,並非含有官場性質。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元月九月十八日)。原標題為「孫先生旅京記──粤同鄉歡迎會」,今標題據「會本」。
(註二) 據「會本」增「里」字。
開拓實業計畫之實施與開放門戶之善後(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一日在北京與路透社訪員談話政府議每月付銀三萬兩,由交通部籌撥,以供進行中國鐵路計畫,政府准其組織一鐵路總公司,其督辦,政府已予其籌畫全國鐵路全權。將來一切事務,當由參議院議決及政府批准。
今將請參議院正式贊成其開拓實業之計畫。第一為籌借外債,興造(註二)某某數線鐵路。第二為准許外國公司,興造某某數線鐵路,訂定年限,期內所生之利歸於造者,期滿即以該路交還中政府。第三為組織公司,或全係華資,或中外合資,興造鐵路,訂定租期若干年。第一計劃,擬施於邊界一帶。第二(註三)、第三計劃,擬施於戶口稠密之處。
開放中國本部全土,以供外人營業,無須復用護照。惟須訂明寓於通商口岸以外之外人,應服從中國治權;並設立特別法廷,以審關涉西人案件。
或謂外人投資中國之後,華人商業大興,必將禍及全世界之商業。孫君對於此說頗非,笑之謂:中國果能日臻發達
談話民國元年九月四八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