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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廣東省長楊庶堪轉飭田土業佃保證局及各縣縣長認真催收款項以維成立國立廣東大學經費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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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廣東省長楊庶堪轉飭田土業佃保證局及各縣縣長認真催收款項以維成立國立廣東大學經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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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廣東省長楊庶堪轉飭田土業佃保證局及各縣縣長認真催收款項以維成立國立廣東大學經費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6/10

西元日期

1924/06/10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飭廣東省長楊庶堪轉飭田土業佃保證局及各縣縣長認真催收款項以維成立國立廣東大學經費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日令廣東省長楊庶堪。為令行事:據國立廣東大學籌備主任鄒魯呈稱:「竊查前奉鈞令,指定廣東全省田土業佃保證局收入為國立高等師範學校經費等因,曾經主任呈奉令行軍政部、廣東省長,通飭各縣軍警、地方官認真協助,並禁提借在案。現查該局收撥款項為數不多,雖緣青黃不接,暫時愆期,究屬催收不力,有誤要需。且開辦伊始,全賴地方官實心協助,設或意存敷衍,必致滯礙進行。比者高師、法大、農專合併改組大學,成立在即,需款綦殷,適本年早稻收穫期近,農有餘裕,措繳匪難,亟應及時催收,用資接濟,擬懇鈞座俯賜令行廣東省長轉飭該局認真進行,並令各縣縣長極力協助。如有辦理懈弛,協助不力,即予分別撤懲,並由省署佈告全省田土業佃一體遵照,務儘早稻登場掃數繳納,倘有疲玩仍前觀望,應由該管縣局從嚴罰辦,以示警戒,而維學款。理合具文恭請鑒核施行。」等情。據此,應予照准。除指令外,仰該省長即便查照辦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六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七六號。

相關人名
楊庶堪鄒魯
相關地名
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大學國立高等師範學校國立廣東大學廣東大學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240

檢索詞出現頁次

飭廣東省長楊庶堪轉飭田土業佃保證局及各縣縣長認真催收款項以維
成立國立廣東大學經費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日
  令廣東省長楊庶堪。為令行事:據國立廣東大學籌備主任鄒魯呈稱:「竊查前奉鈞令,指定廣東全省田土業佃保證局收入為國立高等師範學校經費等因,曾經主任呈奉令行軍政部、廣東省長,通飭各縣軍警、地方官認真協助,並禁提借在案。現查該局收撥款項為數不多,雖緣青黃不接,暫時愆期,究屬催收不力,有誤要需。且開辦伊始,全賴地方官實心協助,設或意存敷衍,必致滯礙進行。比者高師、法大、農專合併改組大學,成立在即,需款綦殷,適本年早稻收穫期近,農有餘裕,措繳匪難,亟應及時催收,用資接濟,擬懇鈞座俯賜令行廣東省長轉飭該局認真進行,並令各縣縣長極力協助。如有辦理懈弛,協助不力,即予分別撤懲,並由省署佈告全省田土業佃一體遵照,務儘早稻登場掃數繳納,倘有疲玩仍前觀望,應由該管縣局從嚴罰辦,以示警戒,而維學款。理合具文恭請鑒核施行。」等情。據此,應予照准。除指令外,仰該省長即便查照辦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六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七六號。

着孫統綱部歸湘軍譚總司令節制調遣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日
  查東江逆軍迭經我聯軍痛剿,其勢已窮,該司令所部卒伍均生長惠屬,歷戰經年,地形熟悉。着即統率全部歸湘軍譚總司令節制調遣,協助我左翼軍作戰,努力殺賊,以建奇勛。切切。此令。
(註一) 據廣州「民國日報」(民國十三年六月十日)「孫統綱歸湘軍節制」條。

國父全集 二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