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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加屬華僑來函(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九、十月間
函答:此事當着人到京相機行之,然成否未敢決也。並將電由函到漢、仲。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500)。原件無年月,按其內容,應在民國五年九、十月間,函內「漢、仲」,當指胡漢民及廖仲愷,此時胡廖在北京為交涉償還華僑債款事。
批舊金山國民黨美洲總支部寄送組織香港國民黨交通部辦法函(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十月一日
自答:香港機關實不可少,但款恐難籌集耳。
(註一) 據黃季陸編「總理全集」下冊。
批汪德淵擬整理鄒容墓地函(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十月三日
代答以:請同吳稚暉先生來商辦法可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391)。原件無年代,按來函內容,應在民國五年。
批喬義生請電黎元洪關照函(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十月八日
代答:辦不到。
(註一) 據黃季陸編「總理全集」下冊。原函請念昔日之誼,速給黎元洪一信,祈其關照。
批吳鐵城請代推薦函(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十月九日
國父全集 一二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