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偕胡漢民等自日本赴新加坡轉河內,設立機關,策畫革命軍事。清使楊樞要求日本政府迫令先生出境,為促成此行之近因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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偕胡漢民等自日本赴新加坡轉河內,設立機關,策畫革命軍事。清使楊樞要求日本政府迫令先生出境,為促成此行之近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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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革命起義再接再厲
題名

偕胡漢民等自日本赴新加坡轉河內,設立機關,策畫革命軍事。清使楊樞要求日本政府迫令先生出境,為促成此行之近因

民國紀年

民國紀元前五年

干支紀年

丁未

西元紀年

一九○七年

舊曆月日

正月二十日

新曆(西曆)月日

三月四日

國父年歲

42

全文內容

清廷以革命風聲,震撼中外,甚為悚懼。又以萍、瀏之變,及長江方面累次破獲黨人,已知革命策源地在日本東京。乃命駐日公使楊樞向日政府交涉,要求驅逐先生出境。日政府一面遷就清政府之請,一面亦欲示好於先生,探得先生將有事於兩廣雲南,不日離日,其外務省轉託私人送程儀,開餞宴,殷勤備至。(註五)並以五千元相餽。東京股票商鈴木久五郎亦餽贈一萬元,藉示好感。先生不得已從之。即偕胡漢民暨日人萱野長知、池亨吉等離日南遊。二月初一日(三月十四日)抵香港,萱野等留住;先生則與漢民前往新加坡轉赴安南,設機關部於河南甘必達街(Gambetta Street)六十一號,籌畫進行。於是革命活動區域,乃偏重於滇、粤、桂三省邊隅。(註六)先生接受日政府餽金,因未經眾議,故離日未久,同盟會員章炳麟、張繼、宋教仁、譚人鳳、田桐、白逾桓、日人平山周等即大起非議,而炳麟尤為憤激,竟將民報社所懸先生像除下。及潮惠、欽廉軍事相繼失利,反對者日眾,炳麟等復提議免去先生總理職,而以黃興繼任。獨庶務幹事劉揆一力排眾議,因與張繼互毆。其後劉光漢復提議改組本部,日人北一輝(輝次郎)、和田三郎等主張尤力,亦以揆一反對而止。揆一以黨內糾紛日甚,乃移書馮自由、胡漢民,請就近勸告先生,向東京本部引咎罪己,以平眾憤,引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之古語為譬。馮、胡然其議,聯名函請先生採納。先生得書後,謂諸同志皆熱血青年,在無事時自不免易生事端,此種黨內糾紛,惟事實足以解決,絕無引咎罪己之理。黃興亦致書東京同志,謂宜傾心擁護先生,萬勿舉己為總理,而陷於不義。未幾,鎮南關、河口相繼發難,東京黨員紛紛歸國,反對之聲,始告沉寂。(註七)

注釋

(註五) 「國父全集」第四冊,一二○頁,中央黨史會編訂,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出版,臺北。
(註六)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五四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二年二月初版,重慶。
(註七) 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馮自由:「記中國同盟會」(「革命文獻」第二輯,一六──一七頁,
中央黨史會編輯,民國四十七年十二月再版,臺北)。

相關人名
日南平山周田桐白逾桓池亨吉宋教仁和田三郎胡漢胡漢民張繼章炳麟馮自由黃興楊樞萱野長知鈴木久五郎劉光劉光漢劉揆一總理譚人鳳
相關地名
日本平山安南東京河口河內河南長江南關香港欽廉雲南新加坡鎮南鎮南關
相關專有名詞
民報同盟會革命軍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316-0317

相關照片

檢索詞出現頁次

  分散,逾三月遂有黃岡之役。(註三)

 正月十三日(二月二十五日)與日人富澤、內田良平等相晤。
   是日上午十一時,日本海軍士官富澤謁先生,由宋教仁任通譯。下午四時,先生偕章炳麟、劉師培、胡漢民、宋教仁等至赤坂三河屋與內田良平、宮崎、清藤、和田諸人相晤,坐談甚久,並呼酒共飲,至夜九時方罷。(註四)

 正月二十日(三月四日)偕胡漢民等自日本赴新加坡轉河內,設立機關,策畫革命軍事。清使楊樞要求日本政府迫令先生出境,為促成此行之近因。
   清廷以革命風聲,震撼中外,甚為悚懼。又以萍、瀏之變,及長江方面累次破獲黨人,已知革命策源地在日本東京。乃命駐日公使楊樞向日政府交涉,要求驅逐先生出境。日政府一面遷就清政府之請,一面亦欲示好於先生,探得先生將有事於兩廣雲南,不日離日,其外務省轉託私人送程儀,開餞宴,殷勤備至。(註五)並以五千元相餽。東京股票商鈴木久五郎亦餽贈一萬元,藉示好感。先生不得已從之。即偕胡漢民暨日人萱野長知、池亨吉等離日南遊。二月初一日
(註三)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原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四) 宋教仁:「我之歷史」(「宋教仁先生文集」上冊,二六五頁)。
(註五) 「國父全集」第四冊,一二○頁,中央黨史會編訂,民國七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出版,臺北。

國父年譜 民元前五年(一九○七) 四十二歲 三一六

(三月十四日)抵香港,萱野等留住;先生則與漢民前往新加坡轉赴安南,設機關部於河南甘必達街(Gambetta Street)六十一號,籌畫進行。於是革命活動區域,乃偏重於滇、粤、桂三省邊隅。(註六)
   先生接受日政府餽金,因未經眾議,故離日未久,同盟會員章炳麟、張繼、宋教仁、譚人鳳、田桐、白逾桓、日人平山周等即大起非議,而炳麟尤為憤激,竟將民報社所懸先生像除下。及潮惠、欽廉軍事相繼失利,反對者日眾,炳麟等復提議免去先生總理職,而以黃興繼任。獨庶務幹事劉揆一力排眾議,因與張繼互毆。其後劉光漢復提議改組本部,日人北一輝(輝次郎)、和田三郎等主張尤力,亦以揆一反對而止。揆一以黨內糾紛日甚,乃移書馮自由、胡漢民,請就近勸告先生,向東京本部引咎罪己,以平眾憤,引萬方有罪在予一人之古語為譬。馮、胡然其議,聯名函請先生採納。先生得書後,謂諸同志皆熱血青年,在無事時自不免易生事端,此種黨內糾紛,惟事實足以解決,絕無引咎罪己之理。黃興亦致書東京同志,謂宜傾心擁護先生,萬勿舉己為總理,而陷於不義。未幾,鎮南關、河口相繼發難,東京黨員紛紛歸國,反對之聲,始告沉寂。(註七)

(註六) 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五四頁,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二年二月初版,重慶。
(註七) 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馮自由:「記中國同盟會」(「革命文獻」第二輯,一六──一七頁, 中央黨史會編輯,民國四十七年十二月再版,臺北)。

國父年譜 民元前五年(一九○七) 四十二歲 三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