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視津浦線北段,至濟南。講述發達鐵道事業及收回法權問題
巡視津浦線北段,至濟南。講述發達鐵道事業及收回法權問題
中華民國元年
一九一二年
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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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日下午三時,先生抵濟南,受到山東各界熱烈歡迎,五時出席山東都督府假珠泉精舍舉行之歡迎會。翌日(二十七日)上午八時往新莊營壘校閱第五鎮陸軍,並赴軍界歡迎會;下午二時,出席學界歡迎會,四時,在濟南五十二團體歡迎會演講「鐵道事業發達則國家之活動自由」。略謂中國交通不便,由山東至新疆須行五六個月,較西人環遊地球尤為遲滯。此等弊病,於政治、軍事、鑛產、商工事業均多窒礙,於國家之活動不便殊甚。人不活動,則為廢人,國不活動,則為廢國。比利時之土地,不足當我國一省,而其在國際上之地位,較我國高出一等,以其鐵道事業發達,而國家之活動自由也。我國地大物博,若能於最速之時間內,造成二十萬里之鐵路,何患不為地球上第一等國?(註一九一)九時,先生又在行館對濟南各報記者談話,暢論推行鐵路三政策(借資興辦,華洋合股,歸外人承築、期滿無償收回)之利弊。並解釋集權分權之意義。又答復記者問收回領事裁判權問題云:「開放門戶,正所以為收回法權地步,開放正所以保全領土。如滿洲開放過晚,即為日本所干涉,至將來收回裁判權,自應先從內地法庭著手,次第推及商埠。」(註一九二)
(註一九一) 「國父全集」第三冊,九三──九四頁。
(註一九二) 「國父全集」第二冊,四八八頁;民國元年十月四日上海「民立報」。
國父年譜
上冊
0646-0647
九月二十五日 北京政府公佈孫、黃、黎、袁協定政綱八條。
民國約法雖早經公佈,而政府尚無確切之施政綱領,先生與黃興相繼入京,袁世凱遂以此事相商,結果確定大綱八條,復徵得副總統黎元洪之同意,遂於是日由總統府秘書廳正式公佈。
條文如下:(一)立國取統一制度;(二)主持是非善惡之真公道,以正民俗;(三)暫時收束武備,先儲備海陸軍人才;(四)開放門戶,輸入外資,興辦鐵路鑛山,建置鋼鐵工廠,以厚民生;(五)提倡資助國民實業,先著手於農林、工商;(六)軍事、外交、財政、司法、交通皆取中央集權主義,其餘斟酌各省情形,兼採地方分權主義;(七)迅速整理財政;(八)竭力調和黨見,維持秩序,為承認之根本。(註一九○)
九月二十六日 巡視津浦線北段,至濟南。講述發達鐵道事業及收回法權問題。
是日下午三時,先生抵濟南,受到山東各界熱烈歡迎,五時出席山東都督府假珠泉精舍舉行之歡迎會。翌日(二十七日)上午八時往新莊營壘校閱第五鎮陸軍,並赴軍界歡迎會;下午二時,出席學界歡迎會,四時,在濟南五十二團體歡迎會演講「鐵道事業發達則國家之活動自由」。略謂中國交通不便,由山東至新疆須行五六個月,較西人環遊地球尤為遲滯。此等弊病,於政治、軍事、鑛產、商工事業均多窒礙,於國家之活動不便殊甚。人不活動,則為廢
(註一九○)民國元年九月二十九日「時報」;岑學呂:「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上冊,一二五──一二六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六四六
人,國不活動,則為廢國。比利時之土地,不足當我國一省,而其在國際上之地位,較我國高出一等,以其鐵道事業發達,而國家之活動自由也。我國地大物博,若能於最速之時間內,造成二十萬里之鐵路,何患不為地球上第一等國?(註一九一)九時,先生又在行館對濟南各報記者談話,暢論推行鐵路三政策(借資興辦,華洋合股,歸外人承築、期滿無償收回)之利弊。並解釋集權分權之意義。又答復記者問收回領事裁判權問題云:「開放門戶,正所以為收回法權地步,開放正所以保全領土。如滿洲開放過晚,即為日本所干涉,至將來收回裁判權,自應先從內地法庭著手,次第推及商埠。」(註一九二)
九月二十八日 自濟南至青島,視察膠濟線。
是日上午七時,先生乘專車自濟南出發抵青島,翌日(二十九日)與地方首長相互拜會;三十日,參觀中德大學,並出席蘇粤總會歡迎會;十月一日,赴勞山遊覽。先生此行對青島地區之海港工程、森林事業及大學教育等均異常嘉許。(註一九三)
(註一九一) 「國父全集」第三冊,九三──九四頁。
(註一九二) 「國父全集」第二冊,四八八頁;民國元年十月四日上海「民立報」。
(註一九三) 民國元年十月二日及四日上海「民立報」。
國父年譜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 四十七歲 六四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