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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前致鄧澤如及南洋同志函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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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美前致鄧澤如及南洋同志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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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赴美前致鄧澤如及南洋同志函

生平歷程
革命起義再接再厲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3/09/16

西元日期

1909/10/29

國父年歲

44

全文內容

赴美前致鄧澤如及南洋同志函(註一) 民前三年九月十六日(一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同志公鑒:弟自抵歐以來,竭力經營籌畫,以期輔同志之望。然所謀至今尚未就緒,因在南洋時所得前途所擬之條件(即在芙蓉呈覽之件),乃經手人欲從中漁利,非資本家之意也。弟察悉此情,即行婉卻經手之人,而托政界上有勢力之「韜美」君(即前任安南總督)幫同運動資本家,「韜美」君滿意贊成,將有成議矣;乃不意法國政府忽然更變新內閣,大臣「比利仁」不贊成此事,而資本家故有遲疑,而韜美君仍欲與外部大臣再商,欲由彼以動新內閣大臣,因法資本家非得政府之許可,斷不肯投鉅資也,即由前之經手人交涉結果,亦必如此。前經手人一見吾人河口之事實,則出條件以示吾人者,彼蓋忖知前內閣「居利文梳」必能許可,故投機而來也。而內閣之變更,實為意外之事,否則無論何人說合,皆可成事也。韜美君游說外務之事,至數日前始有回實音云:「現在事不能求,請遲以有待」等語。弟一得此信,即於西十月三十號起程往美,因該處亦頗有望,故一往以觀機局如何也。在英京亦找得一路,惟現尚未有眉目,故未敢詳報。此路之件條甚屬便宜,利息亦照通常算法,並不要求特別之利權,惟須吾黨各埠同志出名擔保一事耳。英路之介紹人現往美國,弟到美時,當與他再商,如得實音,當另行詳報。但關於出名擔保一節,弟已思得一法,想當可行,俟得實音,則並奉聞,以請大教。前借之款,現尚無由歸趙,求為寬限,以待此事之揭曉,當再報命。此致,敬候大安。弟孫文謹啟。再戟門兄五月初三日來示,已得收讀。統此覆候,恕不另函。西十月二十九號英京發。

注釋

(註一) 據「鄧編手札」原件影印。

相關人名
比利仁鄧澤如韜美
相關地名
安南河口法國芙蓉南洋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095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12)。

赴美前致鄧澤如及南洋同志函(註一) 民前三年九月十六日(一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同志公鑒:弟自抵歐以來,竭力經營籌畫,以期輔同志之望。然所謀至今尚未就緒,因在南洋時所得前途所擬之條件(即在芙蓉呈覽之件),乃經手人欲從中漁利,非資本家之意也。弟察悉此情,即行婉卻經手之人,而托政界上有勢力之「韜美」君(即前任安南總督)幫同運動資本家,「韜美」君滿意贊成,將有成議矣;乃不意法國政府忽然更變新內閣,大臣「比利仁」不贊成此事,而資本家故有遲疑,而韜美君仍欲與外部大臣再商,欲由彼以動新內閣大臣,因法資本家非得政府之許可,斷不肯投鉅資也,即由前之經手人交涉結果,亦必如此。前經手人一見吾人河口之事實,則出條件以示吾人者,彼蓋忖知前內閣「居利文梳」必能許可,故投機而來也。而內閣之變更,實為意外之事,否則無論何人說合,皆可成事也。韜美君游說外務之事,至數日前始有回實音云:「現在事不能求,請遲以有待」等語。弟一得此信,即於西十月三十號起程往美,因該處亦頗有望,故一往以觀機局如何也。在英京亦找得一路,惟現尚未有眉目,故未敢詳報。此路之件條甚屬便宜,利息亦照通常算法,並不要求特別之利權,惟須吾黨各埠同志出名擔保一事耳。英路之介紹人現往美國,弟到美時,當與他再商,如得實音,當另行詳報。但關於出名擔保一節,弟已思得一法,想當可行,俟得實音,則並奉聞,以請大教。前借之款,現尚無由歸趙,求為寬限,以待此事之揭曉,當再報命。此致,敬候大安。弟孫文謹啟。再戟門兄五月初三日來示,已得收讀。統此覆候,恕不另函。西十月二十九號英京發。
(註一) 據「鄧編手札」原件影印。

在倫敦將去美國時致吳敬恆函(註一) 民前三年九月十七日(一九○九年十月三十日)
  吳先生鑒:昨日先生之意,以為宜將此事和盤托出,以解第三者之惑,而表世界之公道。弟再思之,先生之言甚是。而世人之所見疑人者,多以用錢一事着眼,故將弟所發起之三次革命所得於外助之財,開列清楚,然此適表出以前助
函電(上)民前三年八月――九月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