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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呈覆內政部欠薪實無款可撥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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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呈覆內政部欠薪實無款可撥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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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呈覆內政部欠薪實無款可撥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11/14

西元日期

1924/11/14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呈覆內政部欠薪實無款可撥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呈悉。仰候令行內政部知照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二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九八號。

相關人名
古應芬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大本營財政部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437

檢索詞出現頁次

核覆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呈覆內政部欠薪實無款可撥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呈悉。仰候令行內政部知照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二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九八號。

飭令內政部長徐紹楨知照大本營財政部無法籌撥內政部欠薪一萬元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令大本營內政部長徐紹楨。為令行事:據大本營財政部長古應芬呈稱:「竊奉鈞座第五四八號訓令內開:飭籌撥內政部欠薪一萬元等因。奉此,查職部現在每月收入只有爆竹印花一項,均已指定用途,並無絲毫餘款,昨經本月八日于未能代籌內政部經費案內呈復在案。且查職部于鄭洪年次長去粤時已呈准鈞座,不復由部再擔任各機關款項。即職部自裁員減薪後,其前任欠發各員薪俸為數亦復不菲,皆因限于收入無從支付,蓋事屬無可如何,當亦為員司所共諒也。所有內政部欠薪實無閑款可撥緣由,理合呈復鈞鑒」等情。據此,除指令「呈悉。仰候令行內政部知照可也。此令」印發外,合行令仰該部長即便知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十一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三十二號大元帥訓令第五六六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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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公牘(下) 民國十三年十一月 四三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