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與保皇黨論戰,改組致公堂之「大同日報」,掃除保皇黨勢力,大受華僑歡迎
在美與保皇黨論戰,改組致公堂之「大同日報」,掃除保皇黨勢力,大受華僑歡迎
民國紀元前八年
甲辰
一九○四年
二月
四月
39
致公堂有機關報名「大同日報」,為保皇黨人歐榘甲所主辦。榘甲號雲樵,惠州歸善縣人,康有為之弟子也。時在報上著論排斥先生,並責洪門招待先生之不當,為致公堂領袖所不滿,乃令辭職,請先生薦人承乏。先生介紹劉成禺繼主筆政。成禺於是年夏自橫濱抵舊金山,自是「大同日報」之旗幟一變,革命言論,鼓盪全美。華僑慕義者日眾,洪門宗旨,亦日趨純正。而先生在美則繼續與保皇黨論戰,所至皆大受華僑歡迎。(註五)
(註五) 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二),一四八──一四九頁,世界書局印行,民國六十年四月再版,
臺北;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一六──一一八頁。
國父年譜
上冊
0237-0238
所需五百元印費已無從籌措,乃請致公堂捐助寄書郵資;「中西日報」不收印費,作為捐贈,黃、伍等亦樂意捐助郵資。全美華僑得此有力宣傳品之啟導,不及半載,觀念大變。先生復向各基督教友發售革命軍需債券,謂「此券規定實收美金十元,候革命成功之日,憑券即還本息一百元。凡購券者即為興中會員,成功後可享受國家各項優先利權。」各教友對於購券事,均甚贊成,惟聞凡購券者即為興中會員一節,多有戒心。先生謂此舉志在籌餉,入會與否,絕不勉強,且此項債券票面並不寫姓名,可勿過慮,眾始無異言,約得二千七百餘美元。各債券均假「中西日報」內室填寫號數,並由先生簽署英文「孫逸仙」三字於下,右側加蓋「孫文之章」四字方印。未幾,鄺華汰復在卜技利即巴克蕾埠(Berkeley)募得一千三百餘美元。其後先生偕黃三德周遊美國各地,即以此款為旅費。先生原意欲在美奠立興中會基礎,則未能如願;正式宣誓入會者,僅鄺華汰一人而已。(註四)
在美與保皇黨論戰,改組致公堂之「大同日報」,掃除保皇黨勢力,大受華僑歡迎。
致公堂有機關報名「大同日報」,為保皇黨人歐榘甲所主辦。榘甲號雲樵,惠州歸善縣人,康有為之弟子也。時在報上著論排斥先生,並責洪門招待先生之不當,為致公堂領袖所不滿,乃令辭職,請先生薦人承乏。先生介紹劉成禺繼主筆政。成禺於是年夏自橫濱抵舊金山,自是
(註四)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一一──一一二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八年(一九○四) 三十九歲 二三七
「大同日報」之旗幟一變,革命言論,鼓盪全美。華僑慕義者日眾,洪門宗旨,亦日趨純正。
而先生在美則繼續與保皇黨論戰,所至皆大受華僑歡迎。(註五)
四月初七日(五月二十一日)上海租界會審公廨宣判「蘇報案」,鄒容、章炳麟被判入獄。
初,章、鄒之被捕也,清廷要求引渡,上海領事團不允。嗣在上海租界會審公廨組織額外公堂,由上海縣令會審,先後四次。去年十一月初六日(十二月二十四日),所謂額外公堂宣判章炳麟、鄒容應以永遠監禁之罪。上海領事團對此發生異議,相持不能解決。而被告方面以久繫囹圄,法律及人道上均屬不合,要求立將控案註銷。北京清廷外務部深恐此案持久無功,遂允採納英使意見,從寬辦結。是年(甲辰、一九○四)四月初七日由上海租界會審公廨宣判章炳麟監禁西牢三年,鄒容監禁二年,自上年到案之日起算,期滿,逐出租界。此震動一時之大訟案,遂告結束。獄既定,鄒、章同在獄中罰作苦工。鄒年少性剛,往往不耐獄卒欺凌,時起爭執。又以啖麥飯不飽,益不能平。章乃為之日講佛典,更授以因明入正理論,曰:「學此可
(註五)馮自由:「中華民國開國前革命史」(二),一四八──一四九頁,世界書局印行,民國六十年四月再版, 臺北;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二集,一一六──一一八頁。
國父年譜 民元前八年(一九○四) 三十九歲 二三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