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與日本合辦鐵礦事復張謇函
為與日本合辦鐵礦事復張謇函
函電
001/01
19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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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與日本合辦鐵礦事復張謇函(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二月間
來教敬悉,鐵礦合辦誠有如示之利害。惟度支困極,而民軍待哺,日有譁潰之虞,譬猶寒天解衣裘付質庫,急不能擇也。此事克強兄提議,伊欲奉教於先生,故曾屢次請駕返寧,……而該件急迫,已有成議,今追正無及。……今日所見為獨占無二者,他日當使競爭而併進。於眾多礦中,分一礦利與日人,未見大害,否則以一大資本家如盛氏者專之,其為弊亦大,輿論於此,未必深察。先生一言,重於九鼎,匡救維持,使國人縱目光於遠大,為將來計,而亦令政府迫於救患之苦衷,權宜之政策,免為眾矢之的,不勝厚望。
(註一) 據「張季直傳」。原函無月日,應在元年一、二月間。
國父全集
第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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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書云:「中華民國聯合會鑒:復書敬悉。所論限制參議會立法權及尊重都督權,均切中時弊。前者當加以致謹,後者已交部核施,聯邦制度于中國將來為不可行;而今日則必賴各省都督有節度之權,然後可戰可守。所謂軍政統一,于此亦絕無矛盾也。至女子參政,自宜決之于眾論,前日某女子來見,不過個人閑談,而即據以登報,謂如何贊成。此等處亦難于一一糾正,慎言之箴,自當佩受。專此即復,並祈亮察。孫文啟」。
(註一) 據「中國革命記」第十六冊。
為與日本合辦鐵礦事復張謇函(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二月間
來教敬悉,鐵礦合辦誠有如示之利害。惟度支困極,而民軍待哺,日有譁潰之虞,譬猶寒天解衣裘付質庫,急不能擇也。此事克強兄提議,伊欲奉教於先生,故曾屢次請駕返寧,……而該件急迫,已有成議,今追正無及。……今日所見為獨占無二者,他日當使競爭而併進。於眾多礦中,分一礦利與日人,未見大害,否則以一大資本家如盛氏者專之,其為弊亦大,輿論於此,未必深察。先生一言,重於九鼎,匡救維持,使國人縱目光於遠大,為將來計,而亦令政府迫於救患之苦衷,權宜之政策,免為眾矢之的,不勝厚望。
(註一) 據「張季直傳」。原函無月日,應在元年一、二月間。
復胡禮垣主張大同函(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一、二月間(註二)
周宇傳來言,知陶弘景必無能致之理。拜讀華函,並大著三冊,崇論閎議,欽服無已。此次南軍崛起,朔虜敗北,幾月之間,使東南半壁,氣象一新者,自是我族茹苦含辛,久困必亨之所致,文何功焉。所願虜酋知機,及今遜位,不勞兵力,克底共和,還大漢之河山,免生民於塗炭,則文之志也。來教主張大同,尤其婆心濟世,蒙雖未逮,敢不勉旃。
(註一) 據「胡翼南先生全集」第五十九卷書札(香江胡氏書齋一九二○年刊本,香港聚珍書樓印)。
國父全集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