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致布司告以離檀赴日函(譯文) detail

:::

致布司告以離檀赴日函(譯文)

學習筆記 勘誤意見
下載
0 次數
點擊
63 次數
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布司告以離檀赴日函(譯文)

生平歷程
革命起義再接再厲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2/04/16

西元日期

1910/05/24

國父年歲

45

全文內容

致布司告以離檀赴日函(譯文)(註一) 民前二年四月十六日(一九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布司先生鑒:余將於本月三十日乘「蒙古」輪離此赴日本,並擬在日本稍待時日,等候閣下之覆示,同時將為日後之工作準備一切。余目前之通訊處為:Y. S. Sun, care of Mr. K. H. IKe, No. 10, Nakanocho, Akasaka, Tokyo,Japan. 一俟余抵達日本,當儘速另函奉告較為固定之地址。專此,敬祝閤府安好。孫逸仙。五月二十四日於檀香山。

注釋

(註一) 譯自黨史會藏英文原函照片。

相關人名
布司孫逸仙
相關地名
日本香山蒙古檀香山
相關專有名詞
蒙古輪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117

檢索詞出現頁次

  我黨香港負責人胡先生(註二)偕黃先生(註三)、趙先生(註四)(前任廣州軍隊標統)最近已前往星加坡。
  我遺憾地通知你,我的一名秘書汪精衛先生及另一些人在北京被捕,汪先生已被判監禁終身。現今他的唯一希望在於我軍攻下北京。
  我將於明午啟程赴希爐,一周後重返此地。你擬於何時東行?
  謹向你和包爾小姐致以誠摯的祝福。孫逸仙、一九一○年五月九日於火奴魯魯。
(註一) 據美國史坦福大學胡佛研究所藏英文原函譯出。
(註二) 胡先生,即胡漢民。
(註三) 黃先生,即黃興。
(註四) 趙先生,即趙聲。

致布司告以離檀赴日函(譯文)(註一) 民前二年四月十六日(一九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布司先生鑒:余將於本月三十日乘「蒙古」輪離此赴日本,並擬在日本稍待時日,等候閣下之覆示,同時將為日後之工作準備一切。余目前之通訊處為:Y. S. Sun, care of Mr. K. H. IKe, No. 10, Nakanocho, Akasaka, Tokyo,Japan. 一俟余抵達日本,當儘速另函奉告較為固定之地址。專此,敬祝閤府安好。孫逸仙。五月二十四日於檀香山。
(註一) 譯自黨史會藏英文原函照片。

致荷馬李商討承購軍火事宜函(譯文)(註一) 民前二年四月十六日(一九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親愛的李將軍:我擬於本月三十日搭乘蒙古輪離本島赴日本。我將在日稍作逗留,以待你的訊息,並盡力為未來計劃進行準備。
  我剛收到中國來訊,謂我黨一些同志在獲悉我們在此處提出的建議(註二)之前,已採取措施從廣州灣法國當局租地開墾
函電(上)民前二年四月一一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