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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本營召開軍政會議,共謀討賊辦法,以紓國難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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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大本營召開軍政會議,共謀討賊辦法,以紓國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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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題名

在大本營召開軍政會議,共謀討賊辦法,以紓國難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十三年

西元紀年

一九二四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一月四日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會議于是日下午四時舉行,有譚延闓、樊鍾秀、楊希閔、劉震寰、李烈鈞、程潛、張開儒、宋鶴庚等軍政要人及各省代表六十餘人與會。先生主持會議,並首先發言謂:「今日曹錕賄選已成,國中糾紛萬狀,時局急待解決。故今日有三事須待商。第一為組織正式政府問題。因目前政府地位,外交團常視同一地方政府,外交上極受影響。第二為出兵北伐問題。第三為財政統一問題。請各抒所見,共謀討賊進行辦法,以紓國難。」經過會議討論,三大問題均獲解決。會後,先生設宴招待與會者,席間,先生總結會議結果謂:「今當民國十三年之始,吾人下大決心決議進行之三大事件,即建國政府、出師北伐與統一財政是也。有如此決心,實為民國以來之最大希望。……吾人希望千萬年後,亦將以此十三年一月四日之會議留為大紀念日也。」(註五)

注釋

(註五) 「國父全集」第二冊,五八九──五九○頁。

相關人名
宋鶴庚李烈李烈鈞張開儒曹錕程潛楊希閔劉震寰樊鍾秀譚延闓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地方政府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1426-1427

檢索詞出現頁次

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舉行第二十二次會議,先生親自主持,決議復三藩市總支部陳耀垣對於改組意見函,大意如下:「當俄國革命之初,施行共產制度時,確與吾黨三民主義不同。至俄國現在所施行之新經濟政策,即是國家資本主義,與吾黨之三民主義相同。故非吾黨學俄國,實俄國學吾黨。」(註三)
  
 中央直轄滇軍第四師師長王秉鈞等免職查辦。
   中央直轄滇軍第四師師長王秉鈞、中央直轄滇軍第三軍總參謀長祿國藩、第四師參謀長吳震東,均有私通北敵情事,免去本兼各職,聽候查辦。任命王汝為為中央直轄滇軍第四師師長。
  並任命鍾明階為桂軍第四軍軍長。(註四)
  
 一月四日 在大本營召開軍政會議,共謀討賊辦法,以紓國難。
   會議于是日下午四時舉行,有譚延闓、樊鍾秀、楊希閔、劉震寰、李烈鈞、程潛、張開儒、宋鶴庚等軍政要人及各省代表六十餘人與會。先生主持會議,並首先發言謂:「今日曹錕賄選已成,國中糾紛萬狀,時局急待解決。故今日有三事須待商。第一為組織正式政府問題。因目
(註三)中國國民黨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紀錄,民國十三年一月三日(中央黨史會藏)。
(註四)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一號。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 五十九歲 一四二六

前政府地位,外交團常視同一地方政府,外交上極受影響。第二為出兵北伐問題。第三為財政統一問題。請各抒所見,共謀討賊進行辦法,以紓國難。」經過會議討論,三大問題均獲解決。會後,先生設宴招待與會者,席間,先生總結會議結果謂:「今當民國十三年之始,吾人下大決心決議進行之三大事件,即建國政府、出師北伐與統一財政是也。有如此決心,實為民國以來之最大希望。……吾人希望千萬年後,亦將以此十三年一月四日之會議留為大紀念日也。」(註五)
  
 一月五日 派姚雨平為廣東治河督辦,原任督辦湯廷光免職。(註六)
  
 一月六日 接見美公使舒爾曼(Jacob Gould Schurman)談關餘分配問題。
   美國駐華公使舒爾曼為調停廣東關餘交涉之爭端,於一月二日自雲南抵達廣州。舒氏先與廣州領事團議商辦法。美領事詹金斯(Douglas Jenkins)與英領事哈密脫(Maxwell M. Hami-lton)提議,應令總稅務司撥付關餘一部分款項,交廣東政府作治河之用。舒氏於五日訪大本營外交部長伍朝樞,於獲得諒解後,是日,由伍朝樞、詹金斯及先生美籍顧問諾曼(Robert
(註五)「國父全集」第二冊,五八九──五九○頁。
(註六)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一號。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 五十九歲 一四二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