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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駱譚等職務狀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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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駱譚等職務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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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委任駱譚等職務狀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2/05/21

西元日期

1923/05/21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委任駱譚等職務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委任駱譚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正部長,黃球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副部長,馮琳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正議長,黎琪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副議長。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代理黨務部部長孫鏡副署、財務部部長林業明副署、宣傳部部長葉楚傖副署、交際部部長張秋白副署。

注釋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十九號。

相關人名
林業明孫鏡張秋白彭素民馮琳黃球葉楚傖黎琪駱譚總理
相關地名
中國利物浦
相關專有名詞
中國國民黨民黨國民黨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八冊

頁次

497

檢索詞出現頁次

委任駱譚等職務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委任駱譚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正部長,黃球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副部長,馮琳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正議長,黎琪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評議部副議長。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代理黨務部部長孫鏡副署、財務部部長林業明副署、宣傳部部長葉楚傖副署、交際部部長張秋白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十九號。

委任吳池波為利物浦支部黨務科正主任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委任吳池波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黨務科正主任。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代理黨務部部長孫鏡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十九號。

委任岑相佐黃球職務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委任岑相佐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會計科正主任,黃球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會計科副主任。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財務部部長林業明副署。
(註一) 據「本部公報」一卷十九號。

委任謝五有為利物浦支部宣傳科正主任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二十一日
  委任謝五有為利物浦中國國民黨支部宣傳科正主任。此狀。總理、印。總務部部長彭素民副署、宣傳部部長葉楚傖副署。

人事命令 民國十二年五月 四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