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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方自治是人民之責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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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地方自治是人民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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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辦理地方自治是人民之責任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演講

民國日期

005/08/20

西元日期

1916/08/20

國父年歲

51

全文內容

辦理地方自治是人民之責任(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八月二十日在杭州省議會演講
兄弟今日在西湖遇雨,故來會較遲,到會諸君,定能原諒!
兄弟自民國二年離國,至今日共和復活,乃得重返祖國。吾國自推翻專制,建設共和,五年以來,一切尚鮮進步。蓋建設國家,譬如造屋,必先將舊材料拆去然後可建造新屋。而建造新屋首重基礎,地方自治,乃建設國家之基礎。民國建設後,政治尚未完善,政治之所以不完善,實由於地方自治未發達。若地方自治已發達,則政治即可完善,而國家即可鞏固,兄弟此次返國即注意於此。諸君試披覽地圖,西半球幾無一非共和國,東半球僅法蘭西、瑞士、葡萄牙及中華民國為共和國。而法美兩國之能日臻強盛,要以注意地方自治為根本。回憶歐洲人初至美洲,即先在大西洋沿岸組織自治團體,建設自治機關,(如現在之僑寓上海者,亦有各種自治之局所。)迨脫離英國範圍後,即組織聯邦國家。法國自拿破侖被放聖希拿島後,幾經破壞,建築共和國後,亦極注意地方自治。可見人民欲鞏固國家,須先將地方自治建設完備。
現在吾國之中央政府,不論其為真意的共和,或係表面的共和,人民總認政府為好意,希望建設真正的共和國家。然政府有政府之責任,人民有人民之責任,人民所當引為責任者,當先從辦理地方自治着手。不論任何一縣任何一地方,面積有大小,戶口有多寡,人民有貧富,俱應量地方之財力,盡力建設。吾國人民有數十萬數百萬資產者,已屬罕見;若外國則有數千萬資產者,所在皆有。人民既貧,則地方自治事業即難舉辦,宜先開放土地,使地價日增。如西湖之濱,南北高峯之麓,每畝地不過數十元、數百元;若照浙省所計劃,環湖建築馬路,則地必自數十元增至數百元或數千元。故現在英國土地繳價抽稅之辦法,吾國一時尚難辦到,宜先從報價抽稅辦起。如人民有土地若干畝,須先呈報,每畝百元者,抽稅一二元,價千元者,抽稅一二十元;將來若收為公有,即照此給價。人民領地,須納地稅,不領地耕種者,盡力於工商礦航各業,則國家地方,兩有裨益。兄弟素提倡三民主義,現在民族民權已達到目的,民生主義即擬從此土地問題着手。此雖兄弟所主張,亦所希望於諸君者也。

注釋

(註一) 據「中宣新編」。

相關地名
上海大西洋西湖杭州法國法蘭西美洲瑞士聖希拿島葡萄牙歐洲
相關專有名詞
三民主義民生主義地方自治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三冊

頁次

174-175

檢索詞出現頁次

辦理地方自治是人民之責任(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八月二十日在杭州省議會演講
  兄弟今日在西湖遇雨,故來會較遲,到會諸君,定能原諒!
  兄弟自民國二年離國,至今日共和復活,乃得重返祖國。吾國自推翻專制,建設共和,五年以來,一切尚鮮進步。
蓋建設國家,譬如造屋,必先將舊材料拆去然後可建造新屋。而建造新屋首重基礎,地方自治,乃建設國家之基礎。民國建設後,政治尚未完善,政治之所以不完善,實由於地方自治未發達。若地方自治已發達,則政治即可完善,而國家即可鞏固,兄弟此次返國即注意於此。諸君試披覽地圖,西半球幾無一非共和國,東半球僅法蘭西、瑞士、葡萄牙及中華民國為共和國。而法美兩國之能日臻強盛,要以注意地方自治為根本。回憶歐洲人初至美洲,即先在大西洋沿岸組織自治團體,建設自治機關,(如現在之僑寓上海者,亦有各種自治之局所。)迨脫離英國範圍後,即組織聯邦國家。法國自拿破侖被放聖希拿島後,幾經破壞,建築共和國後,亦極注意地方自治。可見人民欲鞏固國家,須先將地方自治建設完備。
  現在吾國之中央政府,不論其為真意的共和,或係表面的共和,人民總認政府為好意,希望建設真正的共和國家。
然政府有政府之責任,人民有人民之責任,人民所當引為責任者,當先從辦理地方自治着手。不論任何一縣任何一地方,面積有大小,戶口有多寡,人民有貧富,俱應量地方之財力,盡力建設。吾國人民有數十萬數百萬資產者,已屬罕見;若外國則有數千萬資產者,所在皆有。人民既貧,則地方自治事業即難舉辦,宜先開放土地,使地價日增。如西湖之濱,南北高峯之麓,每畝地不過數十元、數百元;若照浙省所計劃,環湖建築馬路,則地必自數十元增至數百元或數千元。故現在英國土地繳價抽稅之辦法,吾國一時尚難辦到,宜先從報價抽稅辦起。如人民有土地若干畝,須先呈報,每畝百元者,抽稅一二元,價千元者,抽稅一二十元;將來若收為公有,即照此給價。人民領地,須納地稅,不領地耕種者,盡力於工商礦航各業,則國家地方,兩有裨益。兄弟素提倡三民主義,現在民族民權已達到目的,民生主義即擬從此土地問題着手。此雖兄弟所主張,亦所希望於諸君者也。

國父全集 一七四

(註一) 據「中宣新編」。

國家之強在合羣力(註一) 民國五年(一九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在紹興商會演講
  僕此次來紹,無非瞻覽紹興風景,蒙諸君不棄,備極歡迎,愧無所長,足以貢獻!但僕為民國國民,宗旨既定,山可移而志不可改。吾國既為民主國,僕當盡國民一分子之義務。若吾國為君主國而不脫離專制氣象,僕惟有亡命海外,以俟機會之可乘,再與諸君共造民主。所以僕前因袁氏破壞民主而專制,觀諸父老兄弟姊妹,雖抱不平,無如絕無起而與爭者,故僕亦祇得避諸海外。現幸袁氏已死,黎公繼任總統,故敢歸國與諸君謀面也。
  專制國為一人之國,共和國為人民之國,盡人皆知,毋待贅述。惟致國家於強盛,非一人之力可以成功,必須羣策羣力,而後可成世界最強盛之國。何也?譬如數椽破屋,人苦其不能遮風雨,欲棄而改造華厦,人皆贊成之。但既已贊成,當即努力向前,拆去破屋,改築新屋(註二),庶幾可享安樂。若徒贊成而仍袖手,豈但安樂不得享,直將受甎瓦(註三)之打擊也。
  浙民知識較他省為優。西湖岸上之烈士墓紀念尚在,紹興河畔之牌坊不少,此非知識較優之表現而何?然尚有應改革之處,請一述之:沿途之廁,急宜遷移於一處,勿使臭氣薰人;河道之水,急宜使之清潔;衛生之事,處處宜加意講求。蓋(註四)體育為教育之先導,體育既高,腦筋自足,知識亦高。當今國家,非一人之國家,乃我人民之國家。既知國家為人民之國家,國家之強弱,人人有莫大之責任矣。
(註一) 據「黃本」。
(註二) 據「會本」增「改築新屋」四字。
(註三) 原文為「甎互」,今據「會本」改。
(註四) 原文為「教」,今據「會本」改。

演講 民國五年八月 一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