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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遺囑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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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字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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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上與逝世
Title

簽字遺囑

Republic of China year

中華民國十四年

AD annals

一九二五年

New calendar month day

三月十一日

Age

60

Abstract

晨,何香凝告汪兆銘曰:「此時不可不請先生簽字矣!」然先生生平心最仁愛,若聞夫人哀  泣之聲,則決不肯簽字,致令其傷心。因是宋子文、何香凝將此意告諸慶齡。慶齡曰:「至於  此時,我不特不願阻止君等,且要幫助君等。」香凝聞之,即囑兆銘速將兩張遺囑取出,並即  用孫科之墨水筆,擬懇請先生簽字,惟眾人猶躊躇不敢進。午正,先生忽張目遍視牀前家屬及  各同志,召之面前,諭曰:「現在要分別你們了,拿前幾日所預備的那兩張字來呀,今日到了  簽名的時候了。」(註五十)兆銘遵諭將二遺囑稿並墨水筆呈上,先生因手力甚弱,頗顫動,無法自  持,夫人含淚托起先生手腕執墨水鋼筆逐一簽名。先生腕力雖弱,而所簽之字仍甚清楚。
又此時英文秘書陳友仁臨時提出一英文稿,為致蘇俄遺書,係陳與鮑羅廷起草,文字甚長,  由宋子文口誦一遍,即要求先生簽字。此文件為長篇英文稿,提出在匆促之間,斷難與前十六  天即已定稿,且經高級負責同志詳慎討論後決定之中文遺囑相提並論。以此英文稿,於先生彌  留之際僅口誦一遍,遽請簽字,故當時黨內同志認為未當,異議甚多,遂成爭論。
此時在病榻侍疾者,除夫人宋慶齡及公子孫科外,尚有吳敬恆、宋子文、孔祥熙、汪兆銘、  戴恩賽、邵元冲、戴傳賢、鄒魯、張人傑、陳友仁、何香凝等十餘人。先生簽名之政治遺囑與  家屬遺囑,繼經宋子文、孫科、孔祥熙、邵元冲、戴恩賽、吳敬恆、何香凝、戴季陶、鄒魯等  依次簽字,署名證明,筆記者為汪精衛。(註五十一)嗣後先生復與夫人宋慶齡等談話甚久,內容略同於  遺囑,惟無筆記耳。先生於少靜息後,復以極安定之態度,論各同志曰:「我此次放棄兩廣,  直上北京,為謀和平統一。所主張統一方法,是開國民會議,實行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建設  新國家。茲為病累,不克痊愈,生死本不足念,惟數十年致力國民革命,所抱定之主義,未能  完全實現,不無遺憾。甚望諸同志努力奮鬪,使國民會議早日開成,達到實行三民主義和五權  憲法之目的。如是我在九泉之下,亦堪瞑目。」自此以後,呼吸益形艱難,精神疲倦,不能連  續說四五字以上之語,微聞不連不斷之聲,反覆呼出「和平」、「奮鬪」、「救中國」數語。  旋醫生以病人太辛苦,請先生靜默,勿復言,善自安眠,遂靜臥。至晚六時半,復蘇醒一次,  手足即已變冷,不能更作言語。醫生告侍疾者,謂脈已散,行將去世,須時加注意。時先生又  作欲語狀,慶齡聞係呼喚汪兆銘,立令汪近前,汪按先生之手,脈已如遊絲,更無復言語。(註五十二)

Comment

(註五十) 簽字時間鄧慕韓記為十一日午正(「孫中山先生傳記」)。
(註五十一) 林一厂:「總理史蹟稿」;先生遺囑影印本。
(註五十二) 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

Related names
孔祥熙兆銘何香凝吳敬恆宋子文宋慶齡汪兆銘汪精衛季陶邵元冲孫科張人傑陳友仁鄒魯鮑羅廷戴季陶戴恩賽戴傳賢
Related place names
中國北京和平蘇俄
Related proper nouns
三民主義五權憲法國民會議
Source

國父年譜

Volume

下冊

Page

1612-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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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綸乃託詞告家屬云,藥方雖對病症,然已不能抵抗其病勢,因請求停止注射,時已三月九日。至此藥石無靈,羣醫束手。十日藥水注射停止,先生除不思飲食外,體溫猶如常。惟脈搏則增加更多,有時每分鐘竟達一百五六十次,呼吸極形減少,有時只十八次。然先生氣魄始終壯偉,態度仍甚莊嚴。當時萬念俱消,祇念念不忘於東江軍事,常詢各同志戰況。粤軍進至何地?滇軍進至何地?各同志即報告云,粤軍校軍已下潮、汕,蔣校長、許總司令已至汕頭。滇軍已下博羅、河源,楊希閔已自石龍進駐博羅。留守胡漢民在廣州維持治安,籌餉籌彈,接濟各軍,亦甚得力。先生聆畢,極形快慰。並諭須「即電告漢民,不可擾亂百姓」。(註四十九)至晚,先生神色頗現疲憊,病況突變,似有無法支持之勢。
  
 三月十一日 簽字遺囑。
   晨,何香凝告汪兆銘曰:「此時不可不請先生簽字矣!」然先生生平心最仁愛,若聞夫人哀泣之聲,則決不肯簽字,致令其傷心。因是宋子文、何香凝將此意告諸慶齡。慶齡曰:「至於此時,我不特不願阻止君等,且要幫助君等。」香凝聞之,即囑兆銘速將兩張遺囑取出,並即用孫科之墨水筆,擬懇請先生簽字,惟眾人猶躊躇不敢進。午正,先生忽張目遍視牀前家屬及各同志,召之面前,諭曰:「現在要分別你們了,拿前幾日所預備的那兩張字來呀,今日到了
(註四十九)黃昌穀:「先生北上患病至逝世後之詳情」。

國父年譜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 六十歲 一六一二

簽名的時候了。」(註五十)兆銘遵諭將二遺囑稿並墨水筆呈上,先生因手力甚弱,頗顫動,無法自持,夫人含淚托起先生手腕執墨水鋼筆逐一簽名。先生腕力雖弱,而所簽之字仍甚清楚。
   又此時英文秘書陳友仁臨時提出一英文稿,為致蘇俄遺書,係陳與鮑羅廷起草,文字甚長,由宋子文口誦一遍,即要求先生簽字。此文件為長篇英文稿,提出在匆促之間,斷難與前十六天即已定稿,且經高級負責同志詳慎討論後決定之中文遺囑相提並論。以此英文稿,於先生彌留之際僅口誦一遍,遽請簽字,故當時黨內同志認為未當,異議甚多,遂成爭論。
   此時在病榻侍疾者,除夫人宋慶齡及公子孫科外,尚有吳敬恆、宋子文、孔祥熙、汪兆銘、戴恩賽、邵元冲、戴傳賢、鄒魯、張人傑、陳友仁、何香凝等十餘人。先生簽名之政治遺囑與家屬遺囑,繼經宋子文、孫科、孔祥熙、邵元冲、戴恩賽、吳敬恆、何香凝、戴季陶、鄒魯等依次簽字,署名證明,筆記者為汪精衛。(註五十一)嗣後先生復與夫人宋慶齡等談話甚久,內容略同於遺囑,惟無筆記耳。先生於少靜息後,復以極安定之態度,論各同志曰:「我此次放棄兩廣,直上北京,為謀和平統一。所主張統一方法,是開國民會議,實行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建設新國家。茲為病累,不克痊愈,生死本不足念,惟數十年致力國民革命,所抱定之主義,未能
(註五十)簽字時間鄧慕韓記為十一日午正(「孫中山先生傳記」)。
(註五十一) 林一厂:「總理史蹟稿」;先生遺囑影印本。

國父年譜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 六十歲 一六一三

完全實現,不無遺憾。甚望諸同志努力奮鬪,使國民會議早日開成,達到實行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之目的。如是我在九泉之下,亦堪瞑目。」自此以後,呼吸益形艱難,精神疲倦,不能連續說四五字以上之語,微聞不連不斷之聲,反覆呼出「和平」、「奮鬪」、「救中國」數語。
  旋醫生以病人太辛苦,請先生靜默,勿復言,善自安眠,遂靜臥。至晚六時半,復蘇醒一次,手足即已變冷,不能更作言語。醫生告侍疾者,謂脈已散,行將去世,須時加注意。時先生又作欲語狀,慶齡聞係呼喚汪兆銘,立令汪近前,汪按先生之手,脈已如遊絲,更無復言語。(註五十二)
 三月十二日 上午九時三十分逝世於北京。
   晨三時許,先生曾再蘇醒一次,即不能言語,惟氣喘不已。八時許克利醫生仍臨牀一視,延至九時三十分,創造中華民國之一代偉人與先覺,遂與世長辭,時為民國十四年三月十二日也。享年六十歲。(註五十三)
  
 三月十三日 東征軍右翼大捷於棉湖。
   東征軍右翼向潮、汕前進之時,滇、桂軍通敵之事實,已不可掩。及克復潮、汕後,叛軍林虎與滇軍之密約亦成,由河源、老隆撤兵回師,圖襲右翼軍。林虎兵力萬餘,最為頑強敢戰。

(註五十二) 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
(註五十三) 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林一厂:「總理史蹟稿」。

國父年譜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 六十歲 一六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