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遺囑
簽字遺囑
中華民國十四年
一九二五年
三月十一日
60
晨,何香凝告汪兆銘曰:「此時不可不請先生簽字矣!」然先生生平心最仁愛,若聞夫人哀 泣之聲,則決不肯簽字,致令其傷心。因是宋子文、何香凝將此意告諸慶齡。慶齡曰:「至於 此時,我不特不願阻止君等,且要幫助君等。」香凝聞之,即囑兆銘速將兩張遺囑取出,並即 用孫科之墨水筆,擬懇請先生簽字,惟眾人猶躊躇不敢進。午正,先生忽張目遍視牀前家屬及 各同志,召之面前,諭曰:「現在要分別你們了,拿前幾日所預備的那兩張字來呀,今日到了 簽名的時候了。」(註五十)兆銘遵諭將二遺囑稿並墨水筆呈上,先生因手力甚弱,頗顫動,無法自 持,夫人含淚托起先生手腕執墨水鋼筆逐一簽名。先生腕力雖弱,而所簽之字仍甚清楚。
又此時英文秘書陳友仁臨時提出一英文稿,為致蘇俄遺書,係陳與鮑羅廷起草,文字甚長, 由宋子文口誦一遍,即要求先生簽字。此文件為長篇英文稿,提出在匆促之間,斷難與前十六 天即已定稿,且經高級負責同志詳慎討論後決定之中文遺囑相提並論。以此英文稿,於先生彌 留之際僅口誦一遍,遽請簽字,故當時黨內同志認為未當,異議甚多,遂成爭論。
此時在病榻侍疾者,除夫人宋慶齡及公子孫科外,尚有吳敬恆、宋子文、孔祥熙、汪兆銘、 戴恩賽、邵元冲、戴傳賢、鄒魯、張人傑、陳友仁、何香凝等十餘人。先生簽名之政治遺囑與 家屬遺囑,繼經宋子文、孫科、孔祥熙、邵元冲、戴恩賽、吳敬恆、何香凝、戴季陶、鄒魯等 依次簽字,署名證明,筆記者為汪精衛。(註五十一)嗣後先生復與夫人宋慶齡等談話甚久,內容略同於 遺囑,惟無筆記耳。先生於少靜息後,復以極安定之態度,論各同志曰:「我此次放棄兩廣, 直上北京,為謀和平統一。所主張統一方法,是開國民會議,實行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建設 新國家。茲為病累,不克痊愈,生死本不足念,惟數十年致力國民革命,所抱定之主義,未能 完全實現,不無遺憾。甚望諸同志努力奮鬪,使國民會議早日開成,達到實行三民主義和五權 憲法之目的。如是我在九泉之下,亦堪瞑目。」自此以後,呼吸益形艱難,精神疲倦,不能連 續說四五字以上之語,微聞不連不斷之聲,反覆呼出「和平」、「奮鬪」、「救中國」數語。 旋醫生以病人太辛苦,請先生靜默,勿復言,善自安眠,遂靜臥。至晚六時半,復蘇醒一次, 手足即已變冷,不能更作言語。醫生告侍疾者,謂脈已散,行將去世,須時加注意。時先生又 作欲語狀,慶齡聞係呼喚汪兆銘,立令汪近前,汪按先生之手,脈已如遊絲,更無復言語。(註五十二)
(註五十) 簽字時間鄧慕韓記為十一日午正(「孫中山先生傳記」)。
(註五十一) 林一厂:「總理史蹟稿」;先生遺囑影印本。
(註五十二) 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
國父年譜
下冊
1612-1614
王綸乃託詞告家屬云,藥方雖對病症,然已不能抵抗其病勢,因請求停止注射,時已三月九日。至此藥石無靈,羣醫束手。十日藥水注射停止,先生除不思飲食外,體溫猶如常。惟脈搏則增加更多,有時每分鐘竟達一百五六十次,呼吸極形減少,有時只十八次。然先生氣魄始終壯偉,態度仍甚莊嚴。當時萬念俱消,祇念念不忘於東江軍事,常詢各同志戰況。粤軍進至何地?滇軍進至何地?各同志即報告云,粤軍校軍已下潮、汕,蔣校長、許總司令已至汕頭。滇軍已下博羅、河源,楊希閔已自石龍進駐博羅。留守胡漢民在廣州維持治安,籌餉籌彈,接濟各軍,亦甚得力。先生聆畢,極形快慰。並諭須「即電告漢民,不可擾亂百姓」。(註四十九)至晚,先生神色頗現疲憊,病況突變,似有無法支持之勢。
三月十一日 簽字遺囑。
晨,何香凝告汪兆銘曰:「此時不可不請先生簽字矣!」然先生生平心最仁愛,若聞夫人哀泣之聲,則決不肯簽字,致令其傷心。因是宋子文、何香凝將此意告諸慶齡。慶齡曰:「至於此時,我不特不願阻止君等,且要幫助君等。」香凝聞之,即囑兆銘速將兩張遺囑取出,並即用孫科之墨水筆,擬懇請先生簽字,惟眾人猶躊躇不敢進。午正,先生忽張目遍視牀前家屬及各同志,召之面前,諭曰:「現在要分別你們了,拿前幾日所預備的那兩張字來呀,今日到了
(註四十九)黃昌穀:「先生北上患病至逝世後之詳情」。
國父年譜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 六十歲 一六一二
簽名的時候了。」(註五十)兆銘遵諭將二遺囑稿並墨水筆呈上,先生因手力甚弱,頗顫動,無法自持,夫人含淚托起先生手腕執墨水鋼筆逐一簽名。先生腕力雖弱,而所簽之字仍甚清楚。
又此時英文秘書陳友仁臨時提出一英文稿,為致蘇俄遺書,係陳與鮑羅廷起草,文字甚長,由宋子文口誦一遍,即要求先生簽字。此文件為長篇英文稿,提出在匆促之間,斷難與前十六天即已定稿,且經高級負責同志詳慎討論後決定之中文遺囑相提並論。以此英文稿,於先生彌留之際僅口誦一遍,遽請簽字,故當時黨內同志認為未當,異議甚多,遂成爭論。
此時在病榻侍疾者,除夫人宋慶齡及公子孫科外,尚有吳敬恆、宋子文、孔祥熙、汪兆銘、戴恩賽、邵元冲、戴傳賢、鄒魯、張人傑、陳友仁、何香凝等十餘人。先生簽名之政治遺囑與家屬遺囑,繼經宋子文、孫科、孔祥熙、邵元冲、戴恩賽、吳敬恆、何香凝、戴季陶、鄒魯等依次簽字,署名證明,筆記者為汪精衛。(註五十一)嗣後先生復與夫人宋慶齡等談話甚久,內容略同於遺囑,惟無筆記耳。先生於少靜息後,復以極安定之態度,論各同志曰:「我此次放棄兩廣,直上北京,為謀和平統一。所主張統一方法,是開國民會議,實行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建設新國家。茲為病累,不克痊愈,生死本不足念,惟數十年致力國民革命,所抱定之主義,未能
(註五十)簽字時間鄧慕韓記為十一日午正(「孫中山先生傳記」)。
(註五十一) 林一厂:「總理史蹟稿」;先生遺囑影印本。
國父年譜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 六十歲 一六一三
完全實現,不無遺憾。甚望諸同志努力奮鬪,使國民會議早日開成,達到實行三民主義和五權憲法之目的。如是我在九泉之下,亦堪瞑目。」自此以後,呼吸益形艱難,精神疲倦,不能連續說四五字以上之語,微聞不連不斷之聲,反覆呼出「和平」、「奮鬪」、「救中國」數語。
旋醫生以病人太辛苦,請先生靜默,勿復言,善自安眠,遂靜臥。至晚六時半,復蘇醒一次,手足即已變冷,不能更作言語。醫生告侍疾者,謂脈已散,行將去世,須時加注意。時先生又作欲語狀,慶齡聞係呼喚汪兆銘,立令汪近前,汪按先生之手,脈已如遊絲,更無復言語。(註五十二)
三月十二日 上午九時三十分逝世於北京。
晨三時許,先生曾再蘇醒一次,即不能言語,惟氣喘不已。八時許克利醫生仍臨牀一視,延至九時三十分,創造中華民國之一代偉人與先覺,遂與世長辭,時為民國十四年三月十二日也。享年六十歲。(註五十三)
三月十三日 東征軍右翼大捷於棉湖。
東征軍右翼向潮、汕前進之時,滇、桂軍通敵之事實,已不可掩。及克復潮、汕後,叛軍林虎與滇軍之密約亦成,由河源、老隆撤兵回師,圖襲右翼軍。林虎兵力萬餘,最為頑強敢戰。
(註五十二) 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
(註五十三) 鄧慕韓:「孫中山先生傳記」;林一厂:「總理史蹟稿」。
國父年譜 民國十四年(一九二五) 六十歲 一六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