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政府強硬干涉
英政府強硬干涉
民國紀元前十六年
丙申
一八九六年
春
九月十七日
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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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政府強硬干涉。下午四時半,英外交部備文並特派專員會同警察總署偵探長及康德黎至清使館,偕先生出。
英外交部長沙里士堡侯爵接康德黎呈,又迭聞報載民眾激昂情形,即照會滿清公使,請速釋 放先生。下午四時半,英外交部特派員暨蘇格蘭場(即倫敦警察總署之通稱)偵探長偕康德黎 至清使館。清使不得已,始出先生於幽室,還其衣履什物。馬格里告先生曰:「君已恢復自由 矣」。時使館外市民圍繞,新聞記者叢集。由馬格里偕先生等自側門出,並與一一握手。街頭 環侍之市民,仍擁擠不散,咸欲瞻仰此中國革命黨首領之豐采。偵探長急擁先生入馬車,與康 德黎及外交部人員,同驅車至蘇格蘭場。各記者猶尾追於途,詳詢不已,爭相記載。先生既至 警署,歷述事由經過,簽名存署,即偕康德黎興辭。抵康寓,悲喜交集,康氏夫婦,舉酒相 賀。賓朋慰問不絕,深夜始息。是晚留宿康寓。龔照瑗於是日致電總署,以先生已在館扣留十 三日,同黨巡邏館旁,「館中人出入,亦必尾隨,日夜無間,竟無法送出,外間亦有風聲,船 行亦不敢送,只得將訂購之船退去,與外部商允,如孫回香港,必由港督嚴察,並請具文,以 憑飭港督照辦等語。因將孫犯釋放,仍派人密跟。(註三十一)
(註三十一) 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六二頁;王寵惠:「總理倫敦蒙難史料」(「建國月刊」第
三卷第五期,一三頁,龔照瑗致總署之篠電)。
國父年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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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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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十七日(十月二十三日)英政府強硬干涉。下午四時半,英外交部備文並特派專員會同警察總署偵探長及康德黎至清使館,偕先生出。
英外交部長沙里士堡侯爵接康德黎呈,又迭聞報載民眾激昂情形,即照會滿清公使,請速釋放先生。下午四時半,英外交部特派員暨蘇格蘭場(即倫敦警察總署之通稱)偵探長偕康德黎至清使館。清使不得已,始出先生於幽室,還其衣履什物。馬格里告先生曰:「君已恢復自由矣」。時使館外市民圍繞,新聞記者叢集。由馬格里偕先生等自側門出,並與一一握手。街頭環侍之市民,仍擁擠不散,咸欲瞻仰此中國革命黨首領之豐采。偵探長急擁先生入馬車,與康德黎及外交部人員,同驅車至蘇格蘭場。各記者猶尾追於途,詳詢不已,爭相記載。先生既至警署,歷述事由經過,簽名存署,即偕康德黎興辭。抵康寓,悲喜交集,康氏夫婦,舉酒相賀。賓朋慰問不絕,深夜始息。是晚留宿康寓。龔照瑗於是日致電總署,以先生已在館扣留十三日,同黨巡邏館旁,「館中人出入,亦必尾隨,日夜無間,竟無法送出,外間亦有風聲,船行亦不敢送,只得將訂購之船退去,與外部商允,如孫回香港,必由港督嚴察,並請具文,以憑飭港督照辦等語。因將孫犯釋放,仍派人密跟。(註三十一)
(註三十一) 羅家倫:「中山先生倫敦蒙難史料考訂」,六二頁;王寵惠:「總理倫敦蒙難史料」(「建國月刊」第三卷第五期,一三頁,龔照瑗致總署之篠電)。
國父年譜 民元前十六年(一八九六) 三十一歲 一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