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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代理內政總長居正呈馮汝枬辭職石泉免職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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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代理內政總長居正呈馮汝枬辭職石泉免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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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准代理內政總長居正呈馮汝枬辭職石泉免職令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07/03/26

西元日期

1918/03/26

國父年歲

53

全文內容

准代理內政總長居正呈馮汝枬辭職石泉免職令(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代理內政總長居正呈稱:據澄海地方審判廳長馮汝枬呈請辭職,又請免去澄海地方檢察廳檢察長石泉本職,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注釋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六十六號(民國七年四月一日)。

相關人名
大元帥居正馮汝枬
相關地名
石泉澄海
相關專有名詞
澄海地方審判廳澄海地方檢察廳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八冊

頁次

261

檢索詞出現頁次

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七年三月二十五日。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六十四號。

准代理參軍長黃大偉呈請任楊世督魯鳴為參軍處副官令(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大元帥令:代理參軍長黃大偉呈請任命楊世督、魯鳴為大元帥(註二)府參軍處副官,應照准。此令。
(註一) 據命令簿(404/40)。
(註二) 增一「帥」字。

准代理內政總長居正呈馮汝枬辭職石泉免職令(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代理內政總長居正呈稱:據澄海地方審判廳長馮汝枬呈請辭職,又請免去澄海地方檢察廳檢察長石泉本職,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七年三月二十六日。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六十六號(民國七年四月一日)。

任邱于寄為參議令(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大元帥令:任命邱于寄為大元帥府參議。此令。
(註一) 據命令簿(404/40)。

着徐紹楨兼充陸軍部練兵督辦令(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大元帥令:代理衛戍總司令徐紹楨着兼充陸軍部練兵督辦。此令。中華民國七年三月二十七日。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六十五號。

人事命令 民國七年三月 二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