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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理美洲保皇黨與革命黨接近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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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處理美洲保皇黨與革命黨接近問題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四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五年

新曆(西曆)月日

十月

國父年歲

50

全文內容

接芝加哥同志蕭漢衛報告,略謂:美洲保皇黨近頗不直袁氏,伊屢函支部注意收納,均置之不理,故擬設一中華革命協會,以融合一部分之失望者,將來章程寄來時請給委狀,以專事權。先生批示曰:「答以當將來信詳情轉告支部,由彼地設法辦理乃合,不能另給委任狀。」(註一二二)先生並致函舊金山林森,告以「在美保皇黨有與吾黨接近之意,請就近酌量接洽。」(註一二三)

注釋

(註一二二) 中華革命黨總理辦公處收信登記簿。
(註一二三) 民國四年十一月四日致林森函(總理辦公處收信登記簿)。

相關人名
林森蕭漢衛
相關地名
芝加哥金山美洲舊金山
相關專有名詞
保皇黨革命黨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829

檢索詞出現頁次

同上宋慶琳、見證人和田瑞(章)。千九百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註一二一)
處理美洲保皇黨與革命黨接近問題。
   接芝加哥同志蕭漢衛報告,略謂:美洲保皇黨近頗不直袁氏,伊屢函支部注意收納,均置之不理,故擬設一中華革命協會,以融合一部分之失望者,將來章程寄來時請給委狀,以專事權。先生批示曰:「答以當將來信詳情轉告支部,由彼地設法辦理乃合,不能另給委任狀。」
  (註一二二)先生並致函舊金山林森,告以「在美保皇黨有與吾黨接近之意,請就近酌量接洽。」(註一二三)
十月二十七日萱野長知來中華革命黨本部接洽購械事。
   下午萱野長知來中華革命黨本部稱:因歐戰正酣,槍械難以得手,現大連方面能羅致五百
(註一二一)吳相湘編撰:「孫逸仙先生傳」下冊,一七七一頁,遠東圖書公司發行,民國七十一年十一月初版,臺北。在場觀禮的有山田純三郎等。時先生年五十歲。宋慶齡二十三歲。至於誓約書結婚日期是因日本風俗以雙日為吉日良辰,故接受律師的建議填寫為二十六日。「慶齡」寫作「慶琳」,是因琳字容易寫。
      且沒有帶圖章,故無從鈐蓋。
(註一二二) 中華革命黨總理辦公處收信登記簿。
(註一二三) 民國四年十一月四日致林森函(總理辦公處收信登記簿)。

國父年譜 民國四年(一九一五) 五十歲 八二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