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炯明抵廣州。通電否認岑、莫取消自主之通電
陳炯明抵廣州。通電否認岑、莫取消自主之通電
中華民國九年
一九二○年
秋
十一月一日
55
陳炯明抵廣州,飭繳省城一部分滇軍槍械。桂軍馬濟、林虎殘部六七千人,竄集清遠。陳旋命粤軍主力暨魏邦平統率各營,併向潖江,直取韶關。(註一二二)炯明並於是日通電各處,否認岑春煊、莫榮新取消軍政府之電,略謂:廣東軍政府政務會議,於今春伍總裁離粤之時,因不足法定人數,早已失其存在。嗣後孫、唐、伍、唐四總裁據法定之人數,發正式之宣言,誓以上海南方議和總代表辦事處為辦事機關。並聲明希望北方誠意繼續議和。所有護法軍隊,皆秉此以為指南。岑、莫等之宣言,不能損軍府和會之毫末。(註一二三)
(註一二二)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三冊,一九頁。
(註一二三) 「東方雜誌」十七卷二十三號「記事」。
國父年譜
下冊
1105
檢索詞出現頁次
陳炯明抵廣州。通電否認岑、莫取消自主之通電。
陳炯明抵廣州,飭繳省城一部分滇軍槍械。桂軍馬濟、林虎殘部六七千人,竄集清遠。陳旋命粤軍主力暨魏邦平統率各營,併向潖江,直取韶關。(註一二二)
炯明並於是日通電各處,否認岑春煊、莫榮新取消軍政府之電,略謂:廣東軍政府政務會議,於今春伍總裁離粤之時,因不足法定人數,早已失其存在。嗣後孫、唐、伍、唐四總裁據法定之人數,發正式之宣言,誓以上海南方議和總代表辦事處為辦事機關。並聲明希望北方誠意繼續議和。所有護法軍隊,皆秉此以為指南。岑、莫等之宣言,不能損軍府和會之毫末。(註一二三)
譚延闓等通電。宣布湖南與護法各省一致,並實行自治。
湖南當軍事要衝,護法戰爭以來,受戰禍最烈。及張敬堯被逐,湘人乃高倡自治之說。時譚延闓以湘軍總司令名義主持一切,於七月二十二日發出禡電,宣佈湖南自治宗旨。旅居京滬之湘省名流,羣起響應。熊希齡等且在北京擬湖南省自治大綱,寄回湘省,促譚實行。(註一二四)是日(十一月一日)延闓等通電宣佈湖南與護法各省一致,否認岑春煊等宣言;並實行自治。
(註一二二)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三冊,一九頁。
(註一二三) 「東方雜誌」十七卷二十三號「記事」。
(註一二四) 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五四九頁。
國父年譜 民國九年(一九二○) 五十五歲 一一○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