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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革命公司以籌餉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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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立革命公司以籌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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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設立革命公司以籌餉

生平歷程
革命起義再接再厲武昌起義推翻專政
文件類型

談話

民國日期

-001/04/07

西元日期

1911/05/05

國父年歲

46

全文內容

設立革命公司以籌餉(註一) 民前一年四月七日(一九一一年五月五日)在芝加哥與梅喬林等的談話
孫先生曰:籌餉方法,各處不同,南洋籌餉,多為地方政府所限制,秘密而行;美國是自由之邦,籌餉公開,做事較為容易,最好想出一個統籌辦法,集合鉅款,分途舉義,一方得手,就地因糧籌餉,革命事業便可成功,請同志各抒所見。
喬林問曰:分途舉義,約須款若干?
孫先生曰:須款多少,似難預定,暫以一百萬美元為目標,想一可行方法進行。
於是喬林獻策:設立革命公司,股份一萬股,每股收美金一百元,待革命成功後加倍還之;似此一舉而義利兼收,應無不樂為者。歐美、南洋華僑眾多,想不難達到目標也。
孫先生曰:可。惟股份須認定半數以上,方可收款,以免流弊。

注釋

(註一) 據梅喬林「廣州『三二九』舉義前後」,「臺灣新生報」(民國三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相關人名
孫先生梅喬林喬林
相關地名
芝加哥南洋
相關專有名詞
地方政府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二冊

頁次

419

檢索詞出現頁次

立法、司法、行政三權,為世界國家所有;監察、考試兩權,為中國歷史所獨有。他日五權風靡世界,當改進而奉行之,亦孟德斯鳩不可改易之三權憲法也。
(註一) 據劉成禺「先總理舊德錄」。
(註二) 原文作「繳」,今改正。

設立革命公司以籌餉(註一) 民前一年四月七日(一九一一年五月五日)在芝加哥與梅喬林等的談話
  孫先生曰:籌餉方法,各處不同,南洋籌餉,多為地方政府所限制,秘密而行;美國是自由之邦,籌餉公開,做事較為容易,最好想出一個統籌辦法,集合鉅款,分途舉義,一方得手,就地因糧籌餉,革命事業便可成功,請同志各抒所見。
  喬林問曰:分途舉義,約須款若干?
  孫先生曰:須款多少,似難預定,暫以一百萬美元為目標,想一可行方法進行。
  於是喬林獻策:設立革命公司,股份一萬股,每股收美金一百元,待革命成功後加倍還之;似此一舉而義利兼收,應無不樂為者。歐美、南洋華僑眾多,想不難達到目標也。
  孫先生曰:可。惟股份須認定半數以上,方可收款,以免流弊。
(註一) 據梅喬林「廣州『三二九』舉義前後」,「臺灣新生報」(民國三十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武昌起義後在紐約告鶴岡永太郎返國行程計劃(譯文)(註一)
民前一年九月初(一九一一年十月底)在紐約與鶴岡永太郎的談話(註二)
  (一)目前華中起義,係由本人所指揮。
  (二)當此之際,本人無論如何亦願前往日本一行,為此曾致電宮崎探詢日本政府意向。本月二十四日接到萱野覆電
談話民前二年一月──民前一年九月四一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