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許崇智固守潮汕
令許崇智固守潮汕
中華民國十二年
一九二三年
五月二十三日
58
先生密電許崇智,令其固守潮汕;並電海軍將士協同一致,鞏固潮汕防務。電云:「已肅清西、北二江,東江戰事,亦甚為得手,不日當可肅清。聞洪兆麟攻潮汕,而此時形勢,與沈逆圍攻廣州時不同,故潮汕萬不可放棄,當固守之,以待此間戰況之發展,則逆賊必無能為。此時能固守潮、汕、便是勝利也。」(註一六八)
(註一六八) 「國父全集」第五冊,四五○頁。
國父年譜
下冊
1332-1333
引殘部退奔梧州,西江戰事勝利結束。討沈之役,告一段落。(註一六四)
准葉恭綽辭廣東省財政廳長兼職,任鄒魯為廣東省財政廳長。(註一六五)
五月二十一日 派劉成禺為大本營宣傳委員。(註一六六)
五月二十二日 明令褫奪楊坤如代理警備軍軍長及第一師師長本兼各職,着各軍長官嚴緝務獲。
令文略謂:楊坤如反覆無常,奸詭成性。去年陳炯明之變,楊實為禍先。及聯軍奉令致討,楊窘窮失據,指天誓日,服罪乞降。嗣經特示優容,恕其既往,委以重任。乃彼怙惡不悛,一面呈請自效,一面陰結逆黨,竟於本月十一日擅自稱兵,進窺石龍。幸將士用命,合力迎勦,楊敗竄惠城,猶復收合餘燼,負嵎固守。爰明令褫奪其代理警備軍軍長及第一師師長本兼各職,着各軍長官轉飭前敵將領,嚴緝務獲,以伸國法。(註一六七)
五月二十三日 令許崇智固守潮汕。
(註一六四) 李烈鈞:「孫大元帥戡亂記」(一),三四頁。
(註一六五)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十二號。
(註一六六) 手令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註一六七)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十三號。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三三二
先生密電許崇智,令其固守潮汕;並電海軍將士協同一致,鞏固潮汕防務。電云:「已肅清西、北二江,東江戰事,亦甚為得手,不日當可肅清。聞洪兆麟攻潮汕,而此時形勢,與沈逆圍攻廣州時不同,故潮汕萬不可放棄,當固守之,以待此間戰況之發展,則逆賊必無能為。此時能固守潮、汕、便是勝利也。」(註一六八)
五月二十四日 中國國民黨為臨城刼車事件致電北京公使團,認為事件之發生完全由於北京政府及其所任官吏之溺職,根本原因則在不能裁兵與統一。希望各友邦撤消對北京政府之承認,給予中國人民以另建全國公認之政府的機會。(註一六九)
五月二十五日 陳炯明部陷潮安、汕頭。
陳部林虎攻陷潮安、汕頭,許崇智部退向揭陽。(註一七○)
五月二十七日 滇、桂聯軍總攻惠州,不利。
北江平定後,滇軍各部奉令移防石龍,於十七日集結完畢;其他各軍亦次第到達石灘、石龍間,定於二十二日攻擊前進。各軍部署如下:右路指揮官范石生,兵力五千一百人,以惠城為
(註一六八)「國父全集」第五冊,四五○頁。
(註一六九) 原電見「中央黨務月刊」第五期,民國十七年十二月出刊。
(註一七○) 毛思誠:「民國十五年以前之蔣介石先生」第五冊,三三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三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