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總理段祺瑞被免職
國務總理段祺瑞被免職
中華民國六年
一九一七年
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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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員既相繼辭職,段祺瑞自知弄巧成拙,不能收拾,乃擬具辭職書,顧被左右阻止。督軍團因羞成怒,乃包圍段氏,決計與國會抗。再三咨催國會速議宣戰案,對圍擾國會之責任問題,反置若罔聞。十八日,北京英文京報揭載段派與日本軍閥勾結秘密,輿情更憤。眾議院議決以內閣僅餘段一人,不能舉行責任內閣之實,對宣戰問題,應候內閣改組後再議。督軍團知國會無可挽回,決意破壞國會。但此次事件,咎不在國會,無可措辭;乃由研究系分子為督軍團謀,假憲法草案議決條文不適國情為口實,強迫黎元洪解散國會。黎邀孟恩遠、王占元入府,告以約法上總統無解散國會之權,解決時局之策惟有請段總理辭職。旋聲明誓死不下解散國會令,督軍團乃相率出京,往天津、徐州等地會議。二十三日,黎元洪以外交總長伍廷芳副署之命令,免去段祺瑞國務總理之職,即以伍氏代理國務總理。(註十六)段被免職後即發通電:「……查共和各國,責任內閣制,非經總理副署,不能發生效力;以上各件,未經祺瑞副署,將來地方國家,因此發生何等影響,祺瑞概不負責。」此無異教唆督軍團叛變。(註十七)
(註十六) 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九二──四九三頁。
(註十七) 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九五頁。
國父年譜
下冊
0920-0921
因與岑春煊、章炳麟、唐紹儀聯名致電段祺瑞暨兩院議員,戒其慎重行事,並應速行解決外交問題。(註十五)
五月二十三日 國務總理段祺瑞被免職。
閣員既相繼辭職,段祺瑞自知弄巧成拙,不能收拾,乃擬具辭職書,顧被左右阻止。督軍團因羞成怒,乃包圍段氏,決計與國會抗。再三咨催國會速議宣戰案,對圍擾國會之責任問題,反置若罔聞。十八日,北京英文京報揭載段派與日本軍閥勾結秘密,輿情更憤。眾議院議決以內閣僅餘段一人,不能舉行責任內閣之實,對宣戰問題,應候內閣改組後再議。督軍團知國會無可挽回,決意破壞國會。但此次事件,咎不在國會,無可措辭;乃由研究系分子為督軍團謀,假憲法草案議決條文不適國情為口實,強迫黎元洪解散國會。黎邀孟恩遠、王占元入府,告以約法上總統無解散國會之權,解決時局之策惟有請段總理辭職。旋聲明誓死不下解散國會令,督軍團乃相率出京,往天津、徐州等地會議。二十三日,黎元洪以外交總長伍廷芳副署之命令,免去段祺瑞國務總理之職,即以伍氏代理國務總理。(註十六)段被免職後即發通電:「……查共和各國,責任內閣制,非經總理副署,不能發生效力;以上各件,未經祺瑞副署,將來地方
(註十五)「國父全集」第四冊,四八四頁。
(註十六) 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九二──四九三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二○
國家,因此發生何等影響,祺瑞概不負責。」此無異教唆督軍團叛變。(註十七)
五月二十六日黎元洪任命李經羲為國務總理。
黎元洪於免段祺瑞國務總理職後,初擬請徐世昌繼任,徐不允;再請王士珍,王亦謝絕;惟薦李經羲自代。黎於二十五日咨請國會同意。是日國會通過李經羲為國務總理。(註十八)
五月二十九日督軍團叛變。
是日,安徽省長倪嗣冲宣佈獨立,脫離中央。相繼宣告獨立者,有奉督張作霖、魯督張懷芝、閩督李厚基、豫督趙倜、浙督楊善德、陝督陳樹藩、直督曹錕。共計八省。然嗣冲為安徽省長,皖督則為張勳。張未有宣告獨立之通電,而用十三省省區聯合會名義,電請黎元洪退職。此外吉林孟恩遠、山西閻錫山、黑龍江畢桂芳亦先後響應。惟長江流域三督馮國璋、李純、王占元未加入獨立。嗣冲於宣告獨立後,即在蚌埠扣留車輛,復命其姪毓棻為北伐司令,率兵直迫豐台,與曹錕等會合,設總參謀處於天津,指揮各軍,有共同進兵北京之勢。並擬組織臨時政府,聲言總統聽信羣小,排斥正士,暴民盤據國會,勾通府中,以奪取政權,須以兵
(註十七)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九五頁。
(註十八) 李劍農:「中國近百年政治史」(下冊),四九五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