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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任李烈鈞為總參謀長,李安邦為行營守衛隊司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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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任李烈鈞為總參謀長,李安邦為行營守衛隊司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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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特任李烈鈞為總參謀長,李安邦為行營守衛隊司令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七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八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一月二十日

國父年歲

53

全文內容

  特任李烈鈞為總參謀長,李安邦為行營守衛隊司令。(註二十)

注釋

(註二十) 「大元帥府命令簿」第二號;「軍政府公報」第四十一號。

相關人名
李安邦李烈李烈鈞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下冊

頁次

0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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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隨之陣亡。(註十七)
 任命李錦綸為外交委員,郭泰祺、陳家鼐、岑樓、徐世強為大元帥府秘書。(註十八)
一月十六日任命羅誠為廣州交涉員。

 一月十七日 在廣東省議會談話會發言,請贊助經費召集國會以利國是之法律解決。(註十九)
一月二十日特任李烈鈞為總參謀長,李安邦為行營守衛隊司令。(註二十)
  在宴請海軍、滇軍官佐會上講「護法事業有光明前途」。(註二十一)

 一月二十一日 派員赴日,並分函日本友人,望贊助護法。
   先生派員赴日,以護法決心轉告日本人士。並分函舊交宮崎寅藏、犬塚信太郎、寺尾亨、頭山滿、今井嘉幸、龜井一郎、水野梅曉、萱野長知、菊池良一等,望贊助中國護法,勿再援助
(註十七)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一一六──一一一七頁。
(註十八) 「大元帥府命令簿」第二號。
(註十九) 談話內容詳見「國父全集」第二冊,五一五頁。
(註二十) 「大元帥府命令簿」第二號;「軍政府公報」第四十一號。
(註二十一) 講詞見「國父全集」第三冊。

國父年譜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 五十三歲 九七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