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陳興漢辭管理粵漢路事務令
准陳興漢辭管理粵漢路事務令
人事命令
013/06/14
19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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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陳興漢辭管理粵漢路事務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大元帥令:管理粤漢鐵路事務陳興漢呈請辭職,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令。
國父全集
第九冊
094-095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令。
任李濟深等為軍官學校各部主任何應欽為總教官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大元帥令:任命李濟深為陸軍軍官學校教練部主任,王柏齡為陸軍軍官學校教授部主任,戴傳賢為陸軍軍官學校政治部主任,何應欽為陸軍軍官學校總教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令。原令作李濟深。
任高杞為諮議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大元帥令:任命高杞為大本營諮議。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令。
任陳貞瑞為諮議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大元帥令:任命陳貞瑞為大本營諮議。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令。
任何應欽為陸軍軍官學校總教官狀(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任命狀:任命何應欽為陸軍軍官學校總教官。此狀。孫文。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三日。
(註一) 據「何應欽將軍九五紀事長編」(上)(民國七十三年四月二日黎明文化事業公司出版)。
准陳興漢辭管理粵漢路事務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國父全集 九四
大元帥令:管理粤漢鐵路事務陳興漢呈請辭職,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令。
派許崇灝管理粵漢路事務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大元帥令:派許崇灝管理粤漢鐵路事務。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令。
任馮軼裴等為粵軍總司令部各處處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大元帥令:粤軍總司令許崇智呈請任命馮軼裴為粤軍總司令部參謀處處長,馮祝萬為粤軍總司令部軍務處處長,陳可鈺為粤軍總司令部副官長,邵元冲為粤軍總司令部秘書長,萬黃裳為粤軍總司令部軍需監,關道代理粤軍總司令部軍需長,俞飛鵬代理粤軍總司令部審計處處長,江維華為西江財政整理處處長,均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令。
任梁鴻楷等七人為粵軍軍師旅長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六月十四日
大元帥令:任命梁鴻楷為粤軍第一軍軍長,李福林為粤軍第三軍軍長,李濟琛為粤軍第一師師長,張民達為粤軍第二師師長,鄭潤琦為粤軍第三師師長,許濟為粤軍第七旅旅長,楊錦龍為粤軍第八旅旅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六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七號大元帥令。
人事命令 民國十三年六月 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