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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崇德公報社來函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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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崇德公報社來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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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批崇德公報社來函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06/01/09

西元日期

1917/01/09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批崇德公報社來函(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一月九日
答以此間同志所辦之民意報尚無力維持,對於貴報更愛莫能助矣。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1033)。日期據來函。

相關專有名詞
民意報崇德公報社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六冊

頁次

135

檢索詞出現頁次

批崇德公報社來函(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一月九日
  答以此間同志所辦之民意報尚無力維持,對於貴報更愛莫能助矣。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1033)。日期據來函。

批美洲葛崙分部鄭占南呈報黨務函(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一月十日
  復函獎勵,並着他主持公道,竭力維持。並抄前覆駁評議部之函,與之一觀。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919)。日期據來函。

批答現無暇訪歐(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執信代答以各函悉,先生云:所言多有至理。後函所言週訪團,更為事所當行,然在適歐洲大戰亂,道途多有未通,而在戰之十餘國,生死俄傾,其朝野自無暇注意於我之週訪也,而先生(註二)現正注意於實業,而不暇其他。在北京無可介見之機關及人物。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1249)。來函日期僅書一月十二日,據「國父墨蹟」,為民國七年。惟函中所云「在北京無可介見之機關及人物」,當為民國六年一月,而非七年一月。
(註二) 增一「生」字。

批盧永祥來函(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循例覆云函悉等等,並抄錄二分加以數言,寄往岑西林、李協和。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425)。

公牘(上) 民國六年一月 一三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