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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各軍毋得藉詞截留禁煙收入款項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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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各軍毋得藉詞截留禁煙收入款項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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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各軍毋得藉詞截留禁煙收入款項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2/11

西元日期

1924/02/11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飭各軍毋得藉詞截留禁煙收入款項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令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楊希閔、湘軍總司令譚延闓、豫軍討賊軍總司令樊鍾秀、桂軍總司令劉震寰、粤軍總司令許崇智、中央直轄第一軍軍長朱培德、中央直轄第二軍軍長黃明堂、中央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中央直轄第七軍軍長劉玉山、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為訓令事:據禁烟督辦楊西巖呈稱:「竊職署開辦以來,業將各屬分所陸續投承,並委員前赴各屬趕緊開辦,以期早裕餉源。惟查各屬軍隊異常龐雜,竊恐間有將收入款項截留之事發生,似於財政統一前途不無窒礙,督辦竊以為慮。經即提出署務會議,與各會幫辦公同討論,僉以應呈請大元帥明令各屬各軍長官,於職署所屬各屬分局所收入款項,毋得藉詞截留,俾早收財政統一之效,業經一致贊同通過在案。理合備文呈請察核,伏乞俯准施行」等情。據此,除指令照准並分令外,合行仰該軍長、總司令、督辦查照辦理,並轉飭所屬一體遵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訓令第五六號。

相關人名
大元帥朱培德李濟深許崇智黃明堂楊西巖楊希閔劉玉劉玉山劉震寰樊鍾秀盧師諦譚延闓
相關地名
山西玉山西江
相關專有名詞
湘軍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063-064

檢索詞出現頁次

呈、單均悉。應准如議給與各等獎章,以昭激勸。仰即由部制發,並咨湘軍總司令知照。清單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三二號。

核覆大本營建設部長林森呈報廣三鐵路因滇軍第四師風潮被毀派員調
查暨滇軍蔣軍長具報各情形懇鑒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呈悉。整頓路政是該部長應有權責,仰悉心籌劃,隨時整理,勿任令該路辦理腐敗,致營業、交通兩受妨礙,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三三號。蔣軍長即蔣光亮。

核覆禁煙督辦楊西巖呈請通令各軍毋得藉詞截留收入款項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呈悉。照准。已令行各軍一體遵照矣。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三四號。

飭各軍毋得藉詞截留禁煙收入款項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令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楊希閔、湘軍總司令譚延闓、豫軍討賊軍總司令樊鍾秀、桂軍總司令劉震寰、粤軍總司令許崇智、中央直轄第一軍軍長朱培德、中央直轄第二軍軍長黃明堂、中央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中央直轄第七軍軍長劉玉山、西江善後督辦李濟深。為訓令事:據禁烟督辦楊西巖呈稱:「竊職署開辦以來,業將各屬分所陸續投承,並委員
公牘(下)民國十三年二月六三

前赴各屬趕緊開辦,以期早裕餉源。惟查各屬軍隊異常龐雜,竊恐間有將收入款項截留之事發生,似於財政統一前途不無窒礙,督辦竊以為慮。經即提出署務會議,與各會幫辦公同討論,僉以應呈請大元帥明令各屬各軍長官,於職署所屬各屬分局所收入款項,毋得藉詞截留,俾早收財政統一之效,業經一致贊同通過在案。理合備文呈請察核,伏乞俯准施行」等情。據此,除指令照准並分令外,合行仰該軍長、總司令、督辦查照辦理,並轉飭所屬一體遵照。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訓令第五六號。

核覆豫軍總司令樊鍾秀呈報該部兵士董福昌因行使手票失踪情形暨布
告該軍暫不行用手票以維秩序等情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一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三五號。

核覆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報遵令組織兩廣鹽政會議成立日期及討論宗
旨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二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二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三七號。兩廣鹽政會議成立於民國十三年一月二十八日。

飭軍人不得干涉司法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二月十三日

國父全集 六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