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艦隊抵黃埔
海軍艦隊抵黃埔
中華民國六年
一九一七年
八月五日
52
璧光率海軍艦隊駛抵黃埔,即下碇。翌日(六日),廣東全省各界發起歡迎海軍大會。並通電云:「黃埔孫中山先生轉程總長、林司令、唐少川先生暨各艦長均鑒:諸公蒞粤,擁護共和,百粤人士,欣忭莫名。謹定本月六日下午一時,在省城長堤東園,開全省各界歡迎大會,萬人空巷,恭迓寵臨,謹此電聞,無任延竚。」午十二時,先生偕程、林等由黃埔乘舞鳳小砲艦抵岸,赴歡迎大會,到會者逾數萬,皆免冠起立,致其誠款。會場地可十畝,後至者無容足地。轅門以生花嵌成「掃除偽政府,擁護真共和」十字。爆竹聲、萬歲聲、鼓掌聲,簷宇為震。先生演說護法之意義,聽者動容。璧光亦登壇演說曰:「今日來粤,聯合西南各省,鞏固真共和,倘不達到目的,決以一身殉之,所不惜也。各界人士均係國民一分子,政府不法行為,吾民均應聲罪致討。今北京政府,藉共和之名,行專制之實,我海軍萬難坐視,決計爭回真共和,非至約法國會恢復,我海軍將士不肯罷休。」計璧光所率七艦,合海琛及去年留粤之永翔、楚豫兩砲艦,共有十艦:海圻(艦長湯廷光,四、三○○噸),海琛(艦長程燿垣,二、九五○噸),飛鷹(艦長李國堂,八五○噸),永豐(艦長魏子浩,七八○噸),永翔(艦長張曾存,七八○噸),楚豫(艦長鄭祖詒,七五○噸),福安(艦長周思賢,一、七○○噸),同安(艦長饒鳴鑾,四○○噸),豫章(艦長潘文治,四○○噸),舞鳳(艦長鄔寶祥,二○○噸),總計一萬餘噸。自海軍艦隊抵粤,護法聲勢益振。(註五十五)
(註五十五) 莫汝非:「程璧光殉國記」第四章(「革命文獻」第四十九輯,三七六──三七八頁)。
國父年譜
下冊
0938-0939
八月四日 程璧光率艦隊至汕頭。
程璧光率海軍艦隊安抵汕頭。即以無線電告先生云:「七艦本日抵汕,擬明日開粤。璧光、葆懌叩。」(註五十四)
八月五日 海軍艦隊抵黃埔。
璧光率海軍艦隊駛抵黃埔,即下碇。翌日(六日),廣東全省各界發起歡迎海軍大會。並通電云:「黃埔孫中山先生轉程總長、林司令、唐少川先生暨各艦長均鑒:諸公蒞粤,擁護共和,百粤人士,欣忭莫名。謹定本月六日下午一時,在省城長堤東園,開全省各界歡迎大會,萬人空巷,恭迓寵臨,謹此電聞,無任延竚。」午十二時,先生偕程、林等由黃埔乘舞鳳小砲艦抵岸,赴歡迎大會,到會者逾數萬,皆免冠起立,致其誠款。會場地可十畝,後至者無容足地。轅門以生花嵌成「掃除偽政府,擁護真共和」十字。爆竹聲、萬歲聲、鼓掌聲,簷宇為震。先生演說護法之意義,聽者動容。璧光亦登壇演說曰:「今日來粤,聯合西南各省,鞏固真共和,倘不達到目的,決以一身殉之,所不惜也。各界人士均係國民一分子,政府不法行為,吾民均應聲罪致討。今北京政府,藉共和之名,行專制之實,我海軍萬難坐視,決計爭回真共和,非至約法國會恢復,我海軍將士不肯罷休。」計璧光所率七艦,合海琛及去年留粤之
(註五十四)莫汝非:「程璧光殉國記」第四章(「革命文獻」第四十九輯,三七六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三八
永翔、楚豫兩砲艦,共有十艦:海圻(艦長湯廷光,四、三○○噸),海琛(艦長程燿垣,二、九五○噸),飛鷹(艦長李國堂,八五○噸),永豐(艦長魏子浩,七八○噸),永翔(艦長張曾存,七八○噸),楚豫(艦長鄭祖詒,七五○噸),福安(艦長周思賢,一、七○○噸),同安(艦長饒鳴鑾,四○○噸),豫章(艦長潘文治,四○○噸),舞鳳(艦長鄔寶祥,二○○噸),總計一萬餘噸。自海軍艦隊抵粤,護法聲勢益振。(註五十五)
八月十一日雲南督軍唐繼堯通電護法。
雲南督軍唐繼堯通電擁護約法,略謂以國會非法解散,不能認為有效;應即召集國會。國務員非得國會同意,由總統命令,不能認為合法。稱兵抗命之禍首,應照內亂罪,按律懲辦,以彰國法。並稱:「國家不可一日無法,在憲法未成立以前,約法為民國惟一之根本法。本實先撥,則變本加厲,何所不至。自今以往,願悉索敝賦,勉從諸公之後以擁護約法者,保持民國之初基於不墜。有非法藐視,橫來相干,道不相謀,惟力是視而已。」(註五十六)
八月十四日北京政府宣布對德奧宣戰。(註五十七)
(註五十五) 莫汝非:「程璧光殉國記」第四章(「革命文獻」第四十九輯,三七六──三七八頁)。
(註五十六) 唐繼堯擁護約法通電(「革命文獻」第七輯,八五──八六頁)。
(註五十七) 「政府公報」第五六七號(民國六年八月十四日),三六五──三六六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三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