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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前兵站總監羅翼羣將有關各項流水簿據尅日檢呈憑轉徹查核實弊案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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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前兵站總監羅翼羣將有關各項流水簿據尅日檢呈憑轉徹查核實弊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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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前兵站總監羅翼羣將有關各項流水簿據尅日檢呈憑轉徹查核實弊案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5/26

西元日期

1924/05/26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飭前兵站總監羅翼羣將有關各項流水簿據尅日檢呈憑轉徹查核實弊案令(註一)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令前兵站總監羅翼羣。為令飭事:據許總司令崇智呈稱:「竊職前奉鈞令查辦前兵站總監羅翼羣有無舞弊等因。奉此,經委許崇灝等查辦委員組織委員會詳細查核,業經呈報在案。茲據委員長許崇灝呈稱:『呈為查明前兵站舞弊情形報請察核事:竊崇灝等奉令查辦大本營前兵站總監部暨所屬各局有無舞弊,查明據實呈報等因。奉此,經即函請各軍派員會同查核,嗣因東江戰事方殷,而該兵站部造送報銷各表冊又遲遲不行送會,無從查核,各軍所派委員亦不繼續到會。延至本年二月,始由大本營秘書處陸續將前兵站總監羅翼羣造送各局表冊函送鈞部轉發到會,崇灝即交各核算員詳細查核。惟因表冊繁多,至今始將米、煤兩項查核完竣,另造清查表冊加具說明送請察閱。惟查該兵站部舞弊之端,其犖犖大者,則收據不實、偽造鋪號、羼雜低貨、短發觔數、伸縮價格,不一而足。即購米一項,偽造鋪號至四五間之多,經調查米鋪,並查獲偽造發單一紙。所以偽造鋪號,則因可以隨意伸縮價格,使無從調查其抬高時價之證據。煤炭一項,亦復偽造鋪號數間,所造報銷發出煤觔,又不注明用途。凡此數種,皆兵站舞弊之端者。證之前次第三師鄭師長來函附送供給數條,尤可為該兵站舞弊之實據。其中所述短發觔數鑿鑿可據,斷非憑空捏造者。綜之該前兵站舞弊情形其端不一,迨至查辦,任意報銷。經崇灝等屢向該兵站各局提取流水,總部始終不允交出,實因該流水簿于崇灝奉令查辦時業已派員加蓋圖記,不能偽造之故。如須徹底清查,則非調集各種簿據未可證明。茲先將查明米、煤兩項造冊隨文呈請察核,俯賜指令祇遵,實為公便』等情。並據附送清查兵站各表冊十三件及說明書一扣到部。據此,查該兵站舞弊即經查有確據,應請轉令該前總監羅翼羣迅將前經查辦委員加蓋圖記久延未繳之各種流水簿據,全數呈繳,轉發審計局徹底審核,以儆官邪而振頹風。今所有查辦兵站委員會查出米、煤兩項舞弊情形及請調集該兵站久延未繳簿據徹底審核各緣由,理合具文連同查辦兵站委員會清查各表冊十三件、說明書一扣,送請察核,分別令飭施行」等情。據此,除指令外,合行令仰該前總監即便遵照,將前經許委員長崇灝派員加蓋圖記之各項流水簿據,尅日檢齊呈繳來府,以憑轉發審計處徹底查算,俾昭覈實,勿得違延。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三六號。

相關人名
許崇灝羅翼羣
相關地名
東江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大本營秘書處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220-221

檢索詞出現頁次

飭前兵站總監羅翼羣將有關各項流水簿據尅日檢呈憑轉徹查核實弊案
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令前兵站總監羅翼羣。為令飭事:據許總司令崇智呈稱:「竊職前奉鈞令查辦前兵站總監羅翼羣有無舞弊等因。奉此,經委許崇灝等查辦委員組織委員會詳細查核,業經呈報在案。茲據委員長許崇灝呈稱:『呈為查明前兵站舞弊情形報請察核事:竊崇灝等奉令查辦大本營前兵站總監部暨所屬各局有無舞弊,查明據實呈報等因。奉此,經即函請各軍派員會同查核,嗣因東江戰事方殷,而該兵站部造送報銷各表冊又遲遲不行送會,無從查核,各軍所派委員亦不繼續到會。延至本年二月,始由大本營秘書處陸續將前兵站總監羅翼羣造送各局表冊函送鈞部轉發到會,崇灝即交各核算員詳細查核。惟因表冊繁多,至今始將米、煤兩項查核完竣,另造清查表冊加具說明送請察閱。惟查該兵站部舞弊之端,其犖犖大者,則收據不實、偽造鋪號、羼雜低貨、短發觔數、伸縮價格,不一而足。即購米一項,偽造鋪號至四五間之多,經調查米鋪,並查獲偽造發單一紙。所以偽造鋪號,則因可以隨意伸縮價格,使無從調查其抬高時價之證據。煤炭一項,亦復偽造鋪號數間,所造報銷發出煤觔,又不注明用途。凡此數種,皆兵站舞弊之端者。證之前次第三師鄭師長來函附送供給數條,尤可為該兵站舞弊之實據。其中所述短發觔數鑿鑿可據,斷非憑空捏造者。綜之該前兵站舞弊情形其端不一,迨至查辦,任意報銷。經崇灝等屢向該兵站各局提取流水,總部始終不允交出,實因該流水簿于崇灝奉令查辦時業已派員加蓋圖記,不能偽造之故。如須徹底清查,則非調集各種簿據未可證明。茲先將查明米、煤兩項造冊隨文呈請察核,俯賜指令祇遵,實為公便』等情。並據附送清查兵站各表冊十三件及說明書一扣到部。據此,查該兵站舞弊即經查有確據,應請轉令該前總監羅翼羣迅將前經查辦委員加蓋圖記久延未繳之各種流水簿據,全數呈繳,轉發審計局徹底審核,以儆官邪而振頹風。今所有查辦兵站委員會查出米、煤兩項舞弊情形及請調集該兵站久延未繳簿據徹底審核各緣由,理合具文連同查辦兵站委員會清查各表冊十三件、說明書一扣,送請察核,分別令飭施行」等情。據此,除指令外,合行令仰該前總監即便遵照,將前經許委員長崇灝派員加蓋圖記之各項流水簿據,尅日檢齊呈繳來府,以憑轉發審計
國父全集二二○

處徹底查算,俾昭覈實,勿得違延。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三六號。

核覆大本營審計處處長林翔呈復奉令查算前兵站總監羅翼羣俟許總司
令將此項表冊移送到處時謹當遵照辦理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六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二三號。

核覆東路討賊軍總司令許崇智呈續查前兵站部衛生局舞弊情形呈乞鑒
核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呈悉。前兵站衛生局報銷,經該總司令派員查算,既多可疑之點,候令審計處繼續徹查明確,據實呈覆,以憑究辦可也。各件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五號大元帥指令第五二四號。

飭大本營審計處徹查兵站衛生局舞弊情形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令大本營審計處處長林翔。為令飭事:據許總司令崇智呈稱:「竊查查核兵站部米煤舞弊各情,業經連同表冊呈送飭核在案。茲據查辦兵站委員會委員長許崇灝呈稱:現查前兵站衛生局購入衛生材料,價目既多浮冒,數量又復參差。
其發給各軍衛生藥品,本已嘖有煩言,則昭昭在人耳目,而對各項開支,殊多弊竇。該衛生局於兵站收束,仍繼續辦理
公牘(下)民國十三年五月二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