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索詞出現頁次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呈悉。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四號大元帥指令第四六四號。
派邵元冲劉蘆隱黃季陸為法制委員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大元帥令:派邵元冲、劉蘆隱、黃季陸為法制委員會委員。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四號大元帥令。
准劉毅辭粵閩湘軍招撫使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大元帥令:粤閩湘軍招撫使劉毅呈請辭職,劉毅應准免職。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四號大元帥令。
核覆大本營內政部長徐紹楨呈請褒揚節婦李吳氏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呈悉。准予題頒「節松筠」四字,並給予銀質褒章。仰轉給承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四號大元帥指令第四六七號。
核覆大本營內政部長徐紹楨呈請褒揚節婦伍梁氏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呈悉。准予題頒「節孝可風」四字,並給予銀質褒章。仰即轉給承領。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四號大元帥指令第四六八號。
國父全集 七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