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荷馬李告將乘船赴英電(譯文)
致荷馬李告將乘船赴英電(譯文)
函電
-001/09/11
191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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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荷馬李告將乘船赴英電(譯文)(註一) 民前一年九月十一日(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倫敦薩福伊飯店荷馬李:黃將軍已安抵漢口。形勢大有改善。明日可能乘毛里塔尼亞號。中山。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註一) 英文原件影印本存國史館,譯文據呂芳上「荷馬李檔案簡述」。
國父全集
第四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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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索詞出現頁次
倫敦薩福伊飯店荷馬李:黎元洪的宣言是難以解釋的,突然的成功可能助長其野心,但他缺乏將才,無法久持。各地組織情況甚好,都希望我加以領導。如得財力支持,我絕對能控制局勢。在我們到達之前,不可能組成強有力的政府,因此貸款是必需的。一九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
(註一) 英文原件影印本存國史館,譯文據呂芳上「荷馬李檔案簡述」,研究中山先生的史料與史學。
致荷馬李告將乘船赴英電(譯文)(註一) 民前一年九月十一日(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倫敦薩福伊飯店荷馬李:黃將軍已安抵漢口。形勢大有改善。明日可能乘毛里塔尼亞號。中山。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註一) 英文原件影印本存國史館,譯文據呂芳上「荷馬李檔案簡述」。
武昌起義後由美到英訪吳敬恆於倫敦留函(註一) 民前一年九月二十一日(一九一一年十一月十一日)(註二)稚暉先生大鑒:弟今午從美抵英,行動主極端秘密。今晚八點到訪,聞先生與張君(註三)出外不遇為悵。明晚此時(八點)再來訪,請留寓一候為幸。近日中國之事,真是央央大國民之風,從此列強必當刮目相看,凡我同胞,自當喜而不寐也。今後之策,只有各省同德同心,協力於建設,則吾黨所持民權、民生之目的指日可達矣。弟文謹啟。
(註一) 據「總理遺墨」原件影印。
(註二) 原函未署日期,吳敬恆日記十一月十一日則有「中山到英」之記載,十一月十一日為陰曆九月二十一日。
(註三) 張君即張人傑。
自巴黎致民國軍政府盼速定總統電(註一) 民前一年九月二十六日(一九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民立報轉民國軍政府鑒:文已循途東歸,自美徂歐,皆密晤其要人,中立之約甚固。惟彼人士半未深悉內情,各省
國父全集一六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