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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南護法各省將帥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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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西南護法各省將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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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西南護法各省將帥電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7/02/22

西元日期

1918/02/22

國父年歲

53

全文內容

致西南護法各省將帥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廣州國會非常會議、莫督軍、李省長、海軍程總長、林總司令、李總參謀長、外交伍總長、陸軍張總長、方總司令、香山唐總長、汕頭陳總司令、伍旅長、夏旅長、廣西陸元帥、雲南劉代督、唐衛戍總司令、畢節唐元帥並轉顧、黃、趙各軍長、重慶熊總司令、章太炎先生、夏宣慰使、永甯黃總司令、盧副司令、順慶石招討使、敘州李勞軍使、長沙譚聯軍總司令、程總司令、覃理鳴先生、劉鎮守使、林旅長、常德張周胡總司令、公安黎石唐總司令、三原曹胡兩司令、南京李督軍、南昌陳督軍、上海孫伯蘭總長、岑雲階先生、譚組菴先生、譚石屏先生、柏烈武先生、各報館均鑒:民國成立七年,大亂者四次,國本飄搖,民力凋敝,推原禍始,皆執政者營私亂法之所致耳。夫國家治亂,一繫於法;法本空文,專賴合法機關之合法行為為之表現。約法為民國命脈,國會為法律本源,國會存,則民國存;國會亡,則民國亡。癸丑、丙辰兩役所爭者此耳。段氏亂法,摧殘國會,致令兵連禍結,於茲經年。我西南諸將帥,以護法為標幟,舉兵討賊,大義炳然,全國共喻。前敵將士親冒鋒鏑,不惜犧牲性命,捐棄骨肉,以與國賊戰,其愛國護法之精神,成仁取義之勇氣,尤我國民應永感不忘者也。
然吾人今日之所爭者,非為攘奪政權也;實為擁護民國根本之約法。破壞民國者,以蹂躪國會為唯一之手段;則擁護民國者,應以尊重國會為唯一之職責。自國會被武力蹂躪以來,愛國之議員諸君,來集廣東;以道途梗塞,及為國事奔走者,一時不能來集之故,正式國會,急切難成,而對內對外又不能不有繼絕扶危之中心組織,於是開國會非常會議,組織軍政府,垂絕之國脈,賴是僅存一線。
然元帥及各部總長,多遜讓未就,及今半載矣。舉國國民見北京政府既為非法僭竊之機關,而西南護法諸軍,又未能毅然贊助國會所組織之軍政府,乃徬徨歧路,無所適從。世界各友邦見我主張擁護國會者,尚不能服從國會,更疑我護法之戰爭,為割據爭雄之舉動。內不能示國民以趨向,外不能得世界之同情,是非不明,國是不定,國家危險,莫大乎此。
試觀內外情形,段氏雖辭職,河間馮氏為段所挾持,不特無悔禍之誠,且日事武力壓迫。近又以偽令發佈修正國會選舉法等條例,而帝制餘孽,以及亡清舊吏,更事厥陰,復辟之說,近又喧傳矣。江蘇李督軍以息事甯人之心,唱和平救國之議,而唇焦舌敝,不能回亂國者之心。我護法諸公,汲汲於謀西南之一致者,亦甲論乙否,不能收理順勢隨之效。歐戰發生,及今四載,一旦戰事告終,列強視線咸聚於東方,及今不謀鞏固國本,何以圖存。民生主義為世界自覺國民信奉之正義,議院政治為近代國家共由之正軌,民國精神,既在於斯,則擁護民國之志士仁人,更應以此為唯一之標幟。
文受國會非常會議之付託,於正式國會未成立,合法之統一政府未組織之日,肩繼絕扶危之重任,雖力微德薄,而顧念職責,惟有誓以一身保民國耳。諸公或為肇造民國之元良,或為恢復共和之賢者,當此國是淪胥,國脈垂喪之日,應有救濟良策。倘約法效力朝能恢復,則文夕可引退。謹瀝肝膽,佇候德音。孫文、養。

注釋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四十九號(民國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原標題為「大元帥致西南護法各省將帥電」。

相關人名
太炎石屏伯蘭岑雲階柏烈武孫伯蘭烈武張周理鳴章太炎覃理鳴黎石唐譚石屏
相關地名
三原上海公安北京石屏汕頭江蘇和平河間長沙南京南昌重慶香山常德敘州畢節雲南順慶廣州廣西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北京政府民生主義西南護法約法軍政府國會非常會議復辟廣州國會非常會議護法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五冊

頁次

022-023

檢索詞出現頁次

致西南護法各省將帥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廣州國會非常會議、莫督軍、李省長、海軍程總長、林總司令、李總參謀長、外交伍總長、陸軍張總長、方總司令、香山唐總長、汕頭陳總司令、伍旅長、夏旅長、廣西陸元帥、雲南劉代督、唐衛戍總司令、畢節唐元帥並轉顧、黃、趙各軍長、重慶熊總司令、章太炎先生、夏宣慰使、永甯黃總司令、盧副司令、順慶石招討使、敘州李勞軍使、長沙譚聯軍總司令、程總司令、覃理鳴先生、劉鎮守使、林旅長、常德張周胡總司令、公安黎石唐總司令、三原曹胡兩司令、南京李督軍、南昌陳督軍、上海孫伯蘭總長、岑雲階先生、譚組菴先生、譚石屏先生、柏烈武先生、各報館均鑒:民國成立七年,大亂者四次,國本飄搖,民力凋敝,推原禍始,皆執政者營私亂法之所致耳。夫國家治亂,一繫於法;法本空文,專賴合法機關之合法行為為之表現。約法為民國命脈,國會為法律本源,國會存,則民國存;國會亡,則民國亡。
癸丑、丙辰兩役所爭者此耳。段氏亂法,摧殘國會,致令兵連禍結,於茲經年。我西南諸將帥,以護法為標幟,舉兵討賊,大義炳然,全國共喻。前敵將士親冒鋒鏑,不惜犧牲性命,捐棄骨肉,以與國賊戰,其愛國護法之精神,成仁取義之勇氣,尤我國民應永感不忘者也。
  然吾人今日之所爭者,非為攘奪政權也;實為擁護民國根本之約法。破壞民國者,以蹂躪國會為唯一之手段;則擁護民國者,應以尊重國會為唯一之職責。自國會被武力蹂躪以來,愛國之議員諸君,來集廣東;以道途梗塞,及為國事奔走者,一時不能來集之故,正式國會,急切難成,而對內對外又不能不有繼絕扶危之中心組織,於是開國會非常會議,組織軍政府,垂絕之國脈,賴是僅存一線。
  然元帥及各部總長,多遜讓未就,及今半載矣。舉國國民見北京政府既為非法僭竊之機關,而西南護法諸軍,又未能毅然贊助國會所組織之軍政府,乃徬徨歧路,無所適從。世界各友邦見我主張擁護國會者,尚不能服從國會,更疑我護法之戰爭,為割據爭雄之舉動。內不能示國民以趨向,外不能得世界之同情,是非不明,國是不定,國家危險,莫大乎此。

國父全集 二二

試觀內外情形,段氏雖辭職,河間馮氏為段所挾持,不特無悔禍之誠,且日事武力壓迫。近又以偽令發佈修正國會選舉法等條例,而帝制餘孽,以及亡清舊吏,更事厥陰,復辟之說,近又喧傳矣。江蘇李督軍以息事甯人之心,唱和平救國之議,而唇焦舌敝,不能回亂國者之心。我護法諸公,汲汲於謀西南之一致者,亦甲論乙否,不能收理順勢隨之效。歐戰發生,及今四載,一旦戰事告終,列強視線咸聚於東方,及今不謀鞏固國本,何以圖存。民生主義為世界自覺國民信奉之正義,議院政治為近代國家共由之正軌,民國精神,既在於斯,則擁護民國之志士仁人,更應以此為唯一之標幟。
  文受國會非常會議之付託,於正式國會未成立,合法之統一政府未組織之日,肩繼絕扶危之重任,雖力微德薄,而顧念職責,惟有誓以一身保民國耳。諸公或為肇造民國之元良,或為恢復共和之賢者,當此國是淪胥,國脈垂喪之日,應有救濟良策。倘約法效力朝能恢復,則文夕可引退。謹瀝肝膽,佇候德音。孫文、養。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四十九號(民國七年二月二十三日)。原標題為「大元帥致西南護法各省將帥電」。

復徐孝剛鍾體道等勗深明大義矢志護法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資州行營徐申甫、鍾海珊兩師長並各軍官佐同鑒:篠電誦悉。諸君深明大義,矢志護法,不勝欽感。民國根本在於約法,而中心在於國會,執權者苟不明此義,大亂將無已時。方今國際競爭劇烈,國本不固,危亡愈速,所望舉國同胞,共伸大義,扶危救亡,惟諸君是賴。尚望努力進行,俾約法效力速復為禱。孫文、養。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五十號(民國七年二月二十八日)。原標題為「大元帥覆川軍第一師師長徐孝剛第三師師長鍾體道等電」。徐孝剛字申甫;鍾體道字海珊。

致章炳麟望聯合川滇黔同志鞏固軍政府電(註一)
民國七年(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三日

函電(下) 民國七年二月 二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