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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廣東討賊軍第四軍軍長兼大本營駐江辦事處主任梁鴻楷呈請解除駐江辦事處主任兼職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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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覆廣東討賊軍第四軍軍長兼大本營駐江辦事處主任梁鴻楷呈請解除駐江辦事處主任兼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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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核覆廣東討賊軍第四軍軍長兼大本營駐江辦事處主任梁鴻楷呈請解除駐江辦事處主任兼職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2/04/21

西元日期

1923/04/21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核覆廣東討賊軍第四軍軍長兼大本營駐江辦事處主任梁鴻楷呈請解除駐江辦事處主任兼職令(註一)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呈悉。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一一號。

相關人名
梁鴻楷
相關地名
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大本營駐江辦事處廣東討賊軍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八冊

頁次

475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黨史會藏照片(051/147.11)。

任劉進旭為萬隆分部幹事狀(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日
  委任狀:委任劉進旭為萬隆中國國民黨分部幹事。此狀。中國國民黨總理孫文、總務部部長彭素民。中華民國十二年四月二十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1/165)。

免林雲陔財政部第三局局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大元帥令:大本營財政部第三局局長林雲陔呈請辭職,林雲陔准免本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令。

核覆廣東討賊軍第四軍軍長兼大本營駐江辦事處主任梁鴻楷呈請解除
駐江辦事處主任兼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呈悉。應照准。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指令第一一一號。

任陳可鈺為憲兵司令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大元帥令:任命陳可鈺為廣東憲兵司令。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令。

人事命令 民國十二年四月 四七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