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參議院議決文官考試與外交官及領事官考試令草案文
咨參議院議決文官考試與外交官及領事官考試令草案文
公牘
001/02/28
191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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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參議院議決文官考試與外交官及領事官考試令草案文(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任官授職,必賴賢能,尚公去私,厥惟考試。茲當締造之始,必定銓選之程,前經令行法制局擬訂文官考試章程。今據該局將所擬文官考試委員官職令,與文官考試令,暨外交官及領事官考試委員官職令,與外交官及領事官考試令各草案繕具前來,合行提出貴院議決。又昨據內務部函稱:各處待用之士,薈萃金陵,而各省辦事人才反覺缺乏,則文官考試實難再緩等語。按之現在情形,誠如該部所云。今擬請貴院將文官考試委員官職令與文官考試令草案提前議決,以便頒布施行。此咨。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四號(民國元年二月二十八日)。
國父全集
第六冊
031-032
民國建國,為十數年來志士之血所沃成,此國人所公認,前已咨請貴院建議設立稽勳局,詳細調查,分別等次,量予賞恤,發揚國光,表彰潛德,為目下切要之圖,貴院定表同意。惟義旗之舉,必有所資,誅鋤民賊,非可徒手,或助餉於光復之日,或輸資於暗殺之辰,毀家紓難,實無以異於殺身成仁。至當日黨人籌措軍債,曾許償還,雖出資者以義忘利,而民國坐享成功,莫為之報,何以昭大信而勸方來?本總統以為稽勳局內可附設一捐輸調查科,專調查光復前後輸資人民,其持有證券來局呈報,或由他項方法確實證明者,就其輸助金額,給以公債票。為此咨請貴院,歸併前案,早日議決咨覆,以便施行。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三號。
批旅滬甘肅同鄉會康新民等公舉岑春煊為甘肅都督文(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自民國成立以來,憲法尚未規定,各省都督皆由自舉。今甘省旅滬同鄉會決議,舉岑西林為甘省都督,於事理實屬可行,惟必本省贊成之人,多數同意允擔任籌備進行經費,及先商請岑西林允肯就任,本總統乃能發給委任狀以委任之。此批。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三號。
咨參議院議決文官考試與外交官及領事官考試令草案文(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任官授職,必賴賢能,尚公去私,厥惟考試。茲當締造之始,必定銓選之程,前經令行法制局擬訂文官考試章程。
今據該局將所擬文官考試委員官職令,與文官考試令,暨外交官及領事官考試委員官職令,與外交官及領事官考試令各草案繕具前來,合行提出貴院議決。又昨據內務部函稱:各處待用之士,薈萃金陵,而各省辦事人才反覺缺乏,則文官考試實難再緩等語。按之現在情形,誠如該部所云。今擬請貴院將文官考試委員官職令與文官考試令草案提前議決,以便頒布施行。此咨。
公牘(上) 民國元年二月 三一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四號(民國元年二月二十八日)。
飭內務部准中華民國紅十字會立案令(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茲准黎副總統電開:「鄂省自起義以來,血戰數十日,尸骸枕藉無算,幸賴中國紅十字會在武漢設立臨時醫院,救治被傷兵士,并施掩埋。茲查該會已由日本赤十字社長松元侯爵特派法學博士有賀長雄來滬商榷修改會章,復承介紹得邀萬國紅十字聯合會公認該會為中華民國正式紅十字會。此次民軍起義,東西南北各省均設立分會,共五十餘處,所費不貲,其功甚巨,如此熱心慈善事業,似不可不特別表彰,伏懇准予立案,揭諸報章,以資提倡而重情感(註二)」等因前來。查該會熱誠毅力,殊堪嘉尚,應予立案,以昭獎勸。合就令行該部,仰即查照可也。此令。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五號(民國元年二月二十九日)。
(註二) 原文為「誠感」,今據「會本」改。
批江安漁業公會為前後批詞不同請更正公報呈(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呈悉。前因臨時政府成立伊始,各部尚未組織完全,該會來呈當由秘書處函復,不過認為暫時有此事實,並非予以特權,與正式批准不同。嗣據江蘇都督呈請取締,當令該都督咨商安徽都督會咨實業部妥為核辦,仰即知照。此批。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五號。
批王先孚請押追謝仲山騙欠工價以重債權呈(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據稱:「舊歲三月間,謝仲山欠該人民工價壹千九百元有奇,控由地方審判廳判令謝仲山照給,迄今仍未遵判償還。」等情前來。查執行判決係檢察廳之專責,應由該人民自向地方檢察廳訴追可也。此批。
(註一) 據「臨時政府公報」第二十五號。
國父全集 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