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告國人書
發表告國人書
民國紀元前九年
癸卯
一九○三年
六月初(七月下旬)
十一月初三日
十二月二十一日
38
是日,先生向檀香山英文報界發表告國人書,略云:「我的生平事業:我們必須在非滿人中發揚民族主義的精神。須知中國民族一旦覺醒,以四萬萬人之興起而推翻滿清,以中國之各大省建立共和國家,亦如美利堅合眾國。我們需要一位總統平等地管理眾民……「我們都是無國之人。當我們置身異域與遭受虐待時,滿清政府並不照顧我們。諸君為何留有髮辮?此為滿清專制的徵象。在中國,違反雉髮令者,即遭斬首。
「我們之中有許多人深懼列強瓜分中國,但如我們不去幫兇,列強即不得逞。有些人認為我 們須有一個君主立憲政體,那是不可能的。沒有理由我們為什麼不能有一個民主共和政體。中 國已具有共和的雛形。」(註四十八)
(註四十八) Martin, Op. Cit., p. 91 and Restarick, Op. Cit., pp. 74-75.
國父年譜
上冊
0230-0231
統,廢除專制,實行共和。又在利利霞街(Liliha Street)華人戲院演說,聽者亦座為之滿,無容足地,何寬為主席,公演說,雄辯滔滔,徵引歷史。由古及今,謂漢人之失國,乃由不肖漢奸,助滿人入關,征服全國。他深信不久漢人即能驅逐滿人,恢復河山。」(註四十六)據「HonoluluAdvertiser」當時之記述,此為檀島首次具有大規模聽眾之演說會。在聽眾不斷的掌聲中,先生演說達三、四小時之久。當地新聞曾描寫先生為「有吸引力的一位演說家」(an orator ofconsiderable power)。(註四十七)
十一月初三日(十二月二十一日)發表告國人書。
是日,先生向檀香山英文報界發表告國人書,略云:「我的生平事業:我們必須在非滿人中發揚民族主義的精神。須知中國民族一旦覺醒,以四萬萬人之興起而推翻滿清,以中國之各大省建立共和國家,亦如美利堅合眾國。我們需要一位總統平等地管理眾民……
「我們都是無國之人。當我們置身異域與遭受虐待時,滿清政府並不照顧我們。諸君為何留有髮辮?此為滿清專制的徵象。在中國,違反雉髮令者,即遭斬首。
(註四十六) 「少年中國晨報五十週年紀念專刊」,文三三──三四頁。
(註四十七) Bernard Martin, Strange Vigour-A Biography of Sun Yat-sen, p.89 and H. B. Restarick, Sun Yat- sen, p.37.
國父年譜 民元前九年(一九○三) 三十八歲 二三○
「我們之中有許多人深懼列強瓜分中國,但如我們不去幫兇,列強即不得逞。有些人認為我們須有一個君主立憲政體,那是不可能的。沒有理由我們為什麼不能有一個民主共和政體。中國已具有共和的雛形。」(註四十八)
十一月(十二月)發表「駁保皇報」。
保皇會以人心趨向革命,恐大勢將去,為挽回頹勢,乃日在「新中國報」製造誹語,大肆攻擊,向革命黨挑戰。十一月十一日(西曆十二月二十九日),保皇黨報刊有「敬告保皇會同志書」一文,冀圖淆亂視聽,煽惑僑眾。先生為息邪說,正人心,爰彙集該報兩月來斥革命之事實,親撰「駁保皇報」一文以斥之,為先生生平在報上撰長文之開始。文中痛斥「新中國報」
主筆陳儀侃所言似是而非,語無倫次,自相矛盾,於論理學(Logic)一無所知,於政治學更懵然罔覺;空言「愛國」,第不知其所愛之國,為大清國抑中華國。尤力闢其革命足召瓜分謬論。(註四十九)由是公理愈辯而愈明,保皇會在檀,遂一蹶不復振;革命勢力,則蒸蒸日上矣。
十一月二十四日(西曆一九○四年一月十一日)加入致公堂。(註五十)
(註四十八) Martin, Op. Cit., p. 91 and Restarick, Op. Cit., pp. 74-75.(註四十九)「國父全集」第二冊,二四一──二四五頁。
(註五十) 先生在檀香山入洪門之原始名冊照片(中央黨史會藏),書「天運癸卯年十一月念四日」,以干支繫年,所紀自是陰曆。
國父年譜 民元前九年(一九○三) 三十八歲 二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