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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兵站總監分設三路支部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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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兵站總監分設三路支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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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准兵站總監分設三路支部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2/05/14

西元日期

1923/05/14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准兵站總監分設三路支部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兼廣州衛戍總司令楊希閔、大本營鞏衛軍司令朱培德、中央直轄西路討賊軍總司令劉震寰、東路討賊軍第三軍軍長李福林、中央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中央直轄第七軍軍長劉玉山、大本營駐江辦事處全權主任古應芬、廣東海防司令陳策。據大本營兵站總監羅翼羣呈稱:「為厘定兵站路線統籌接濟,懇請通令各軍查照,以明統系,而免虛糜,恭呈仰祈鑒核事。竊職部成立以來,已逾旬日,各路站所設置,略有端倪。惟各軍舊日有自行設置兵站者,領取物料每不一致,有向職轄各兵站領取者,有直接到職部領取者,亦有由職部直接運送前線供給者,名目歧異,於統系上難歸一致,於經濟上亦不免虛糜,職總監兵站,愚見所及,應行改革之處,不敢含默。茲由職部略為厘定,以一事權。現擬分為東、西、北三路,各路設支部一處,分站若干處,視兵力之大小,戰事之進度如何,逐漸增加站所,以期能達普及任務。北路支部專接濟粤漢鐵路附近,及琶江口以上大小北江一帶作戰軍隊之給養;站所位置,則隨前方戰況之進步移設,以韶關為支部駐地。西路支部固定位於河口,專接濟西江、綏江兩河沿岸附近,及清遠以下作戰軍之給養。東路專接濟沿廣九鐵路及石龍增城以上東路作戰軍之給養。至兵站線所轄區域內之作戰軍隊,統歸職部所轄各部站直接供給,其舊日各軍原有自行設備之兵站,似無庸設置,亦不再向各方領取,庶省手續繁冗,且免重領濫取浪費之弊。所有以上各緣由,理合厘定計劃,附圖呈請鑒核,伏乞俯賜通令各軍查照職部計劃,派員到職部妥協接洽,庶明統系,而省虛糜,是否有當,恭候訓示祇遵。」等情,并附圖前來。據此,除指令照准外,合亟令行各軍一體查照辦理,隊線略圖隨發。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五月十四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一號大元帥訓令第一二六號。

相關人名
古應芬朱培德李福李福林陳策程潛楊希閔劉玉劉玉山劉震寰盧師諦羅翼羣
相關地名
小北江北江玉山石龍西江東海河口海防清遠琶江粤漢綏江韶關增城廣州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大本營軍政部大本營駐江辦事處西路討賊軍東路討賊軍粤漢鐵路廣九鐵路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六冊

頁次

305-306

檢索詞出現頁次

  着會計司發給周伯甘、謝憤生二旅長出發費共貳千元。此令。孫文。中華民國十二年五月十三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1/75)。

飭發給海軍委員李元箸雜費手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着會計司發給海軍委員李元箸雜費叁百元。此令。孫文。中華民國十二年五月十四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1/132)。

准兵站總監分設三路支部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中央直轄滇軍總司令兼廣州衛戍總司令楊希閔、大本營鞏衛軍司令朱培德、中央直轄西路討賊軍總司令劉震寰、東路討賊軍第三軍軍長李福林、中央直轄第三軍軍長盧師諦、中央直轄第七軍軍長劉玉山、大本營駐江辦事處全權主任古應芬、廣東海防司令陳策。據大本營兵站總監羅翼羣呈稱:「為厘定兵站路線統籌接濟,懇請通令各軍查照,以明統系,而免虛糜,恭呈仰祈鑒核事。竊職部成立以來,已逾旬日,各路站所設置,略有端倪。惟各軍舊日有自行設置兵站者,領取物料每不一致,有向職轄各兵站領取者,有直接到職部領取者,亦有由職部直接運送前線供給者,名目歧異,於統系上難歸一致,於經濟上亦不免虛糜,職總監兵站,愚見所及,應行改革之處,不敢含默。
茲由職部略為厘定,以一事權。現擬分為東、西、北三路,各路設支部一處,分站若干處,視兵力之大小,戰事之進度如何,逐漸增加站所,以期能達普及任務。北路支部專接濟粤漢鐵路附近,及琶江口以上大小北江一帶作戰軍隊之給養;站所位置,則隨前方戰況之進步移設,以韶關為支部駐地。西路支部固定位於河口,專接濟西江、綏江兩河沿岸附近,及清遠以下作戰軍之給養。東路專接濟沿廣九鐵路及石龍增城以上東路作戰軍之給養。至兵站線所轄區域內之作戰軍隊,統歸職部所轄各部站直接供給,其舊日各軍原有自行設備之兵站,似無庸設置,亦不再向各方領取,庶省手續繁冗,且免重領濫取浪費之弊。所有以上各緣由,理合厘定計劃,附圖呈請鑒核,伏乞俯賜通令各軍查照職部計劃,派員到
公牘(上)民國十二年五月三○五

職部妥協接洽,庶明統系,而省虛糜,是否有當,恭候訓示祇遵。」等情,并附圖前來。據此,除指令照准外,合亟令行各軍一體查照辦理,隊線略圖隨發。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五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一號大元帥訓令第一二六號。

周少棠部撥歸兵站總監指揮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令大本營駐江辦事處全權主任古應芬。東路討賊軍第十四路司令周少棠所部,着撥歸大本營兵站總監指揮調遣。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五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一號大元帥訓令第一二八號。

飭兵站總監指揮周少棠所部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令大本營兵站總監羅翼羣。東路討賊軍第十四路司令周少棠所部,着撥歸該總監指揮調遣。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五月十四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一號大元帥訓令第一二九號。

飭會計司長王棠補發廣東無線電報總局增聘工程師月薪旅費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五月十四日
  令大本營會計司司長王棠。據廣東無線電報總局局長馮偉呈稱:「竊職局每月經常費業經按月編造預算書呈報在案。惟自去年陳軍敗走時,各局機件多被損壞,現又值軍事加緊時期,亟應從速修理;更兼汕頭創設分局,工程一門尤不能不特別注意。前月特在上海聘工程師兩員:一黎福強,月薪三百元;一林心泉,月薪二百元;另由上海來粤旅費二百元。該兩員均於四月一日到差。查前繳四月份預算書內并無列入該兩員月薪及旅費等項,理合追加專文呈報鈞帥察核備
國父全集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