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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鈞在江西湖口舉兵討袁,二次革命開始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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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烈鈞在江西湖口舉兵討袁,二次革命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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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生平歷程
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題名

李烈鈞在江西湖口舉兵討袁,二次革命開始

民國紀年

中華民國二年

西元紀年

一九一三年

新曆(西曆)月日

七月十二日

國父年歲

48

全文內容

袁世凱免李烈鈞江西都督後,江西省議會及全省人民均義憤填膺。烈鈞乃召集全省高級官員  作一切準備,即由九江乘輪赴滬,晉見先生,先生面授方略後,於是日到江西之湖口,湖口水  巡總監何子奇以艤船待。乃成立討袁軍總司令部,烈鈞召集原駐湖口及隨行高級官員,開一緊  急會議,眾推省議員楊賡笙撰討袁檄文,移時立就。並發出對外通電及對黨團公啟。要塞鳴砲  致賀,二次革命於焉開始。江西討袁軍總司令檄文如下:
「民國肇造以來,凡吾國民莫不欲達真正共和目的。袁世凱乘時竊柄,帝制自為;絕滅人  道,而暗殺元勛;弁髦約法,而擅借鉅款。金錢有靈,即輿論公道可收買;祿位無限,任心腹  爪牙之把持。近復盛暑興師,蹂躪贛省,以兵威刼天下,視吾民若寇讎,實屬有負國民之委  託。我國民宜亟起自衛,與天下共擊之。」
江西討袁軍對外通電云:
「民國前歲之革命,以諸友邦之助力,遂得成功,國民至今感荷靡已。茲者袁世凱帝制自  為,意圖破壞共和,為全國之公敵。本軍因國民公意,不得已興師討賊,以靖亂源。凡本軍於  戰鬥區域以內,勢力所及之地,其居留地外人之生命財產,無不加意保護。並於本軍總司令  部,按照國際法及國際慣例,處置一切交涉事宜。顧我各公使、領事嚴守局外中立,以促本軍  之成功。所有本軍軍隊悉以白旂,又白布纏腕,以為表示。師起之日,稍布大概,統維公  鑒。」
江西討袁軍既宣布成立,烈鈞乃於湖口召集師長劉世鈞、旅長何文斌、水巡總監何子奇、機  關砲隊長卓仁機、團長周璧階、吳安伯等會議,決定宣布獨立,通電各屬,與人民約法三章:  「(一)誓誅民賊袁世凱;(二)鞏固共和政體;(三)保障中外人民生命財產。」並組織總司令部,由省  議會公舉李烈鈞為總司令。是時江西都督一職,已由省議會公舉歐陽武繼任。討袁軍宣布獨立  後,歐陽武亦表贊同,並布告人民,江西民氣益振。(註八十七)是日,袁世凱以臨時大總統令,歐陽武加陸軍上將銜,劉世均授為陸軍中將,任命李純署九江鎮守使,劉世均署九江鎮守副使。(註八十八)李純十三日通電報告戰況云:「純於本(七)月六號先後奉到電令,以九江不靖,飭派兵隊迅往鎮懾,以期消患無形,遇事與歐陽護軍使、陳要塞司令接洽辦理等因。遵於是日派隊陸續抵潯,分駐官牌夾江岸及附近十里舖、沙河鎮一帶。……維時即查得李烈鈞帶日人多名住湖口鎮署,調集九、十兩團,游擊、工程各營,佔領湖口砲臺,宣布獨立。代理九江鎮守使耿毅及旅長方聲濤、團長周璧階等同時潛往湖口。而駐德安之旅長林虎,亦即相率混成支隊直向沙河鎮前進。適奉副總統宣布退師電令,比以亂機已發,未敢驟退。比經飛電請示間,林軍突於十二日早八點進攻我軍宿營地前五百米達左右,開槍猛擊。我軍堅持戈操同室,貽笑外人之大義,一面借南潯鐵道電話與之理論:一面向後稍退以示無他。詎該軍不置辯論,相逼愈近,傷我多人,勢不得已向前迎擊」云云。(註八十九)

注釋

(註八十七) 「李烈鈞自傳」(「李烈鈞先生文集」,二三──二四頁)。
(註八十八) 「政府公報」第四百二十六號(民國二年七月十三日)。
(註八十九) 「政府公報」第四百三十五號(民國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公電)。按代理九江鎮守使耿毅原作俞毅,今改
正。

相關人名
中將方聲濤何子奇何文斌李烈李烈鈞李純卓仁機林虎耿毅袁世凱楊賡笙劉世均歐陽武
相關地名
九江江西西湖沙河湖口
相關專有名詞
二次革命共和政體南潯鐵道約法臨時大總統
出處

國父年譜

冊數

上冊

頁次

0701-0703

相關照片

檢索詞出現頁次

須俟地方粗安,自可入京。袁覆電謂:「烈武,吾將與君攜手痛哭於大荒之野,望速命駕來京。」(註八十五)時孫多森已至南京,將來皖接任,皖同志張子剛、管鵬、王孟棨、陳紫楓、孫師武、鄭贊丞等力勸文蔚即時舉義,拒孫多森來皖;文蔚以未奉先生及黃興之命,不欲遽動。然皖激進同志張匯滔等已在皖北通電聲討。省城由管鵬主持,乃將所有青年軍,昔日解散之手槍炸彈隊數百人,密布省城內外,陳紫楓負守東北兩門。時師長胡萬泰為袁世凱以十萬元所收買。紫楓乃運動胡部排長彭尚述,待孫多森、胡萬泰經過兩門時轟擊之。事洩,彭被逮。多森即乘間由萬泰保護經小南門入省城,逕至都督府,文蔚乃交卸都督職。時為七月八日也。(註八十六)
七月十二日李烈鈞在江西湖口舉兵討袁,二次革命開始。
   袁世凱免李烈鈞江西都督後,江西省議會及全省人民均義憤填膺。烈鈞乃召集全省高級官員作一切準備,即由九江乘輪赴滬,晉見先生,先生面授方略後,於是日到江西之湖口,湖口水巡總監何子奇以艤船待。乃成立討袁軍總司令部,烈鈞召集原駐湖口及隨行高級官員,開一緊急會議,眾推省議員楊賡笙撰討袁檄文,移時立就。並發出對外通電及對黨團公啟。要塞鳴砲致賀,二次革命於焉開始。江西討袁軍總司令檄文如下:

(註八十五) 陳紫楓:「柏烈武先生革命談話」。
(註八十六) 陳紫楓:「柏烈武先生革命談話」,及民國二年七月十日上海「民立報」。

國父年譜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 四十八歲 七○一

「民國肇造以來,凡吾國民莫不欲達真正共和目的。袁世凱乘時竊柄,帝制自為;絕滅人道,而暗殺元勛;弁髦約法,而擅借鉅款。金錢有靈,即輿論公道可收買;祿位無限,任心腹爪牙之把持。近復盛暑興師,蹂躪贛省,以兵威刼天下,視吾民若寇讎,實屬有負國民之委託。我國民宜亟起自衛,與天下共擊之。」
   江西討袁軍對外通電云:
   「民國前歲之革命,以諸友邦之助力,遂得成功,國民至今感荷靡已。茲者袁世凱帝制自為,意圖破壞共和,為全國之公敵。本軍因國民公意,不得已興師討賊,以靖亂源。凡本軍於戰鬥區域以內,勢力所及之地,其居留地外人之生命財產,無不加意保護。並於本軍總司令部,按照國際法及國際慣例,處置一切交涉事宜。顧我各公使、領事嚴守局外中立,以促本軍之成功。所有本軍軍隊悉以白旂,又白布纏腕,以為表示。師起之日,稍布大概,統維公鑒。」
   江西討袁軍既宣布成立,烈鈞乃於湖口召集師長劉世鈞、旅長何文斌、水巡總監何子奇、機關砲隊長卓仁機、團長周璧階、吳安伯等會議,決定宣布獨立,通電各屬,與人民約法三章:
  「(一)誓誅民賊袁世凱;(二)鞏固共和政體;(三)保障中外人民生命財產。」並組織總司令部,由省議會公舉李烈鈞為總司令。是時江西都督一職,已由省議會公舉歐陽武繼任。討袁軍宣布獨立
國父年譜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四十八歲七○二

  後,歐陽武亦表贊同,並布告人民,江西民氣益振。(註八十七)
   是日,袁世凱以臨時大總統令,歐陽武加陸軍上將銜,劉世均授為陸軍中將,任命李純署九江鎮守使,劉世均署九江鎮守副使。(註八十八)李純十三日通電報告戰況云:「純於本(七)月六號先後奉到電令,以九江不靖,飭派兵隊迅往鎮懾,以期消患無形,遇事與歐陽護軍使、陳要塞司令接洽辦理等因。遵於是日派隊陸續抵潯,分駐官牌夾江岸及附近十里舖、沙河鎮一帶。……維時即查得李烈鈞帶日人多名住湖口鎮署,調集九、十兩團,游擊、工程各營,佔領湖口砲臺,宣布獨立。代理九江鎮守使耿毅及旅長方聲濤、團長周璧階等同時潛往湖口。而駐德安之旅長林虎,亦即相率混成支隊直向沙河鎮前進。適奉副總統宣布退師電令,比以亂機已發,未敢驟退。比經飛電請示間,林軍突於十二日早八點進攻我軍宿營地前五百米達左右,開槍猛擊。我軍堅持戈操同室,貽笑外人之大義,一面借南潯鐵道電話與之理論:一面向後稍退以示無他。詎該軍不置辯論,相逼愈近,傷我多人,勢不得已向前迎擊」云云。(註八十九)
(註八十七)「李烈鈞自傳」(「李烈鈞先生文集」,二三──二四頁)。
(註八十八) 「政府公報」第四百二十六號(民國二年七月十三日)。
(註八十九) 「政府公報」第四百三十五號(民國二年七月二十二日公電)。按代理九江鎮守使耿毅原作俞毅,今改 正。

國父年譜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 四十八歲 七○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