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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唐繼堯徵詢對於派張繼等赴日意見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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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唐繼堯徵詢對於派張繼等赴日意見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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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唐繼堯徵詢對於派張繼等赴日意見電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6/11/29

西元日期

1917/11/29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致唐繼堯徵詢對於派張繼等赴日意見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萬急。雲南行營唐元帥鑒:申密。日議員菊池昨電云:俄國內亂,由俄之德俘煽成,恐有入(註二)中國煽動擾東亞平和者,對支政策一變。昨閣議決定,與協商國商議,使南北妥協,中國早歸平和,南方須多讓步,勉求東亞大局一致,此際認為必要。至急派遣西南各省之人於日,代表南方各派以在日有信用之張繼、汪兆銘為宜等語。查此次石井使美,梁士詒赴日,段充赴歐助戰監督,皆與日本此舉有關,國脈將以此終,不得不急圖救濟。文以為南北和議,本不容外國干涉;但恐為強有力者所制,是為可慮。並聞協商國有利用中國人眾物力以攻俄之說,對德宣戰已鑄成大錯,今並禦俄德,亡國必矣。今擬照派張、汪二君赴日,陳述意見,藉圖挽救,倘荷贊同,希將尊旨見示,俾早啟行,並轉告儒舟、青陽、復生、錦帆諸公為盼。文。艷。

注釋

(註一) 據「胡本」。
(註二) 據「會本」增「入」字。

相關人名
兆銘汪兆銘唐繼堯張繼梁士詒陳述錦帆
相關地名
中國日本石井雲南
相關專有名詞
協商國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527-528

檢索詞出現頁次

。若復東取武漢,斷敵歸路,而西南大兵奮擊於前,更可使逆軍匹馬(註三)隻輪不返。前此失在姑息,除惡未盡,以致奸人迭出,變亂頻仍;今茲務定正本(註四)清源之策,為一勞永逸之計。尚希積極進行,貫徹始終,盡殲醜類,永奠民國。軍事勤勞,諸維自珍。孫文。宥。
(註一) 據「胡本」。
(註二) 原文為「抗義」,今據「會本」改。
(註三) 原文為「正馬」,今據「會本」改。
(註四) 原文為「澄本」,今據「會本」改。

復葉獨醒等囑轉寄書狀協同籌餉函(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獨醒、仲壽先生均鑒:來函均悉。承匯各次款項,已由財政部照發收據。孫君扶搖委任狀,亦經着陳君等帶呈,請照查收。茲付上致呂、孫兩君之函,希為照轉。此間情形,已詳諸呂、孫兩君函中,以後情形如何,當隨時奉告,以慰熱忱。至陳君等到尊處時,祈協同籌助,以利師行,不勝切禱之至。此頌均安。孫文。民國六年十一月廿七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138)。

致唐繼堯徵詢對於派張繼等赴日意見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萬急。雲南行營唐元帥鑒:申密。日議員菊池昨電云:俄國內亂,由俄之德俘煽成,恐有入(註二)中國煽動擾東亞平和者,對支政策一變。昨閣議決定,與協商國商議,使南北妥協,中國早歸平和,南方須多讓步,勉求東亞大局一致,此際認為必要。至急派遣西南各省之人於日,代表南方各派以在日有信用之張繼、汪兆銘為宜等語。查此次石井使美,梁士詒赴日,段充赴歐助戰監督,皆與日本此舉有關,國脈將以此終,不得不急圖救濟。文以為南北和議,本不容外國干涉;但恐為強有力者所制,是為可慮。並聞協商國有利用中國人眾物力以攻俄之說,對德宣戰已鑄成大錯,今並禦俄德
函電(上)民國六年十一月五二七

,亡國必矣。今擬照派張、汪二君赴日,陳述意見,藉圖挽救,倘荷贊同,希將尊旨見示,俾早啟行,並轉告儒舟、青陽、復生、錦帆諸公為盼。文。艷。
(註一) 據「胡本」。
(註二) 據「會本」增「入」字。

復劉顯世賀克復江津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貴陽劉督軍鑒:箇電奉悉。知貴軍力摧強虜,克復江津,捷報遙傳,無任欣賀。津城綰轂渝關,今既為我所有,足令周吳氣沮。日內想長驅直進,又克名城矣。軍書之暇,幸時惠教。專電奉覆。孫文。艷。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三十號(民國六年十一月三十日)。原標題為「大元帥覆貴州劉督軍電」。

致唐繼堯酌量實際狀況委任黃復生盧師諦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雲南督軍署轉行營唐元帥鑒:密。有電奉悉。黃復生、盧師諦既以委任名義有所歧異,此間又未悉黃、盧軍隊詳況,亦難定確當之名,不如由尊處酌量委任後,即行電知,再由軍府加委,較為適合也。特此奉覆。孫文。艷。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三十號。原標題為「大元帥致唐元帥電」。

致章炳麟告致日本政府電已發及號電未到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雲南督軍署轉行營章太炎先生鑒:有電奉悉。致日政府電,哿日已會銜拍發矣。號電未到,請再以大意電示為荷。
孫文。艷。
(註一) 據「軍政府公報」第三十號。原標題為「大元帥致章秘書長電」。

國父全集 五二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