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袁世凱主張各省行政長官應由民選函
致袁世凱主張各省行政長官應由民選函
函電
001/11/03
1912/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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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袁世凱主張各省行政長官應由民選函(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十一月三日
慰亭先生鈞鑒:別離以來,自魯返滬,輒務宣達我公愛國之真意、經邦之大猷。此次游歷揚子流域,歷二星期,見人民真愛共和,同謀建設,益為民國前途慶。惟對於省行政長官,則有大多數人民主張公選,謂矢志力爭,期於必達。文前旅京時,曾與燕蓀談及,謂若由民選,則無論其人良否,人民不怨中央,且遇有地方衝突,必待中央解決。若由簡任,則其人勝任,人民以為固當如是,無所用其感激中央之心;若不勝任,則中央實為怨府。故文意各省行政長官,不若定為民選,使各省人民泯其猜疑,且以示中央政府擁護民權之真意,於統一實大有效力。又據法理言之,謀全國之統一,在法制之確定,而不關於官吏之任命,前清督撫何一非中央任命,而卒至分崩者,法制不統一也。敬陳鄙見,以待鈞裁。即頌勳綏。孫文。元年十一月三日。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368)。
國父全集
第四冊
270-271
。至築路之時,需用工程專門之人甚多,各省人才均應廣為儲備,其有熟諳路事或研究有得者,如有高見,尚望不吝見教,以期集思廣益。交通未便之處,猶不免迷信風水之陋習,應請貴省都督剴切勸導,使知鐵道為國家及人民莫大利益,人之愛國誰不如我?必能破除成見,眾擎共舉。致萬里者基於跬步,國終於始,本公司不勝厚幸,特此函請貴議會查照。並頌台祺。孫文。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此函與「中國鐵路總公司成立通告各省都督議會電」,字句稍有出入,當係同一文件。
(註二) 原件無日期,據「國父全集」電文所列之日期。
請令各省都督派人測量各省鐵道路線函(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建設鐵道,首重測量。現在各省路線龐雜,文一人精力有限,恐難親至各省調查,刻擬每省派一路線測量員,期可同時測勘,並能一致進行。大總統如予俯准此項人員,即請電令各省都督酌保委用等情。
(註一) 據上海「天鐸報」(民國元年十一月三日)。
致袁世凱主張各省行政長官應由民選函(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十一月三日
慰亭先生鈞鑒:別離以來,自魯返滬,輒務宣達我公愛國之真意、經邦之大猷。此次游歷揚子流域,歷二星期,見人民真愛共和,同謀建設,益為民國前途慶。惟對於省行政長官,則有大多數人民主張公選,謂矢志力爭,期於必達。
文前旅京時,曾與燕蓀談及,謂若由民選,則無論其人良否,人民不怨中央,且遇有地方衝突,必待中央解決。若由簡任,則其人勝任,人民以為固當如是,無所用其感激中央之心;若不勝任,則中央實為怨府。故文意各省行政長官,不若定為民選,使各省人民泯其猜疑,且以示中央政府擁護民權之真意,於統一實大有效力。又據法理言之,謀全國之統一,在法制之確定,而不關於官吏之任命,前清督撫何一非中央任命,而卒至分崩者,法制不統一也。敬陳鄙見,以待鈞裁。即頌勳綏。孫文。元年十一月三日。
國父全集 二七○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049/368)。
致袁世凱周學熙請仍將源豐潤等戶押產撥充中國公學經費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四日
袁大總統、周財政總長鑒:前清滬道存款,日內由比領交出。所有源豐潤等戶各押產,文在寧時已批准撥充中國公學經費,財政部亦續行批准在案。茲聞此款忽提作別用,果爾,則前案已虛。伏望公等電飭交涉使陳貽範,仍依前案辦理,俾公學得以維持,不勝感盼。文雖不願越俎,惟該校近以董事推許,用敢一言,並希亮察。孫文。支。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
為荷馬李將軍去世致其夫人函(譯文)(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親愛的荷馬李夫人:從報紙上得悉荷馬李將軍去世的消息,我極為哀傷。我本想致電給妳,以表達我深深的同情與弔唁,但是事實上,直到今天,我都不相信報紙上的報導是真實的。
失去李將軍,我覺得我失去了一位偉大的和真正的朋友。
宋小姐希望轉致她對於妳喪夫之痛的深摯的同情。孫逸仙。一九一二、十一、十四,上海。
(註一) 據黃季陸「中國革命之友荷馬李將軍」。
致袁世凱請定黃大偉等四人職銜電(註一) 民國元年(一九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北京大總統鑒:新密。黃大偉、陳寬沅、喻毓西、唐豸四員,皆法比陸軍學校畢業生,長於學術膽略,前在南京充總統府參謀,甚資得力。今其同輩多獲陸軍中將、少將名位,而此四君因名不在陸軍部,遂致遺漏,此皆國家有用之材,不宜棄置,乞加鈞察,定其職銜,遇多事之秋,充干城之選,非惟四君之幸也。孫文。刪。
函電(上) 民國元年十一月 二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