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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古應芬林雲陔劉紀文為法制等局長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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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古應芬林雲陔劉紀文為法制等局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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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任古應芬林雲陔劉紀文為法制等局長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
文件類型

人事命令

民國日期

012/03/02

西元日期

1923/03/02

國父年歲

58

全文內容

任古應芬林雲陔劉紀文為法制等局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三月二日
大元帥令:任命古應芬為大本營法制局長,林雲陔為大本營金庫長,劉紀文為大本營審計局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三月二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相關人名
大元帥古應芬林雲陔劉紀文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大本營法制局大本營金庫大本營審計局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八冊

頁次

385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特任程潛譚延闓廖仲愷鄧澤如為各部部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三月二日
  大元帥令:特任程潛為大本營軍政部長,譚延闓為內政部長,廖仲愷為財政部長,鄧澤如為建設部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三月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黃建勳為瓊海關監督兼海口北海交涉員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三月二日
  大元帥令:任命黃建勳為瓊海關監督兼海口北海交涉員。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三月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任古應芬林雲陔劉紀文為法制等局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三月二日
  大元帥令:任命古應芬為大本營法制局長,林雲陔為大本營金庫長,劉紀文為大本營審計局長。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三月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鄧澤如兼理財長劉紀文兼理金庫長令(註一)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年)三月二日
  大元帥令:財政部長廖仲愷未到任以前,着建設部長鄧澤如兼理;金庫長林雲陔未到任以前,着審計局長劉紀文兼理。此令。中華民國十二年三月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一號大元帥令。

人事命令 民國十二年三月 三八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