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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段祺瑞應誅討羣逆以功贖罪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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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段祺瑞應誅討羣逆以功贖罪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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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致段祺瑞應誅討羣逆以功贖罪電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6/07/19

西元日期

1917/07/19

國父年歲

52

全文內容

致段祺瑞應誅討羣逆以功贖罪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北京段芝泉上將鑒:民國不幸,偽清僭據,足下以馬廠偏師,恢復共和,重奠京邑,此蓋強虜自亡之會,而亦足下迷復之機。伏念共和、帝制迭相乘除,已歷三次,所以起滅無常者,實由是非不定,刑賞無章耳。夫洪憲佐命之臣,宣統復辟之輔,其為帝制罪犯一也。去年洪憲禍首,隱忍未誅,佐命者既得從寬,則復辟者當然無忌。徐州、彰德二次會議,正是足下初任首揆之時,拱手處中,不能鉏治,而復獎以勳權,啟其驕悍,是以伏戎徧國以有今日。而民間清議,亦謂復辟之禍,叛督實為先驅,要求宣戰之不已,以至毆擊議員;毆擊議員之不已,以至解散國會;解散國會之不已,以至復建偽清。本為一人保固權位,以召滔天之禍,足下獎成此患,豈得不為追咎。文於數月前曾獻忠言,不蒙采納,至黃陂不得已而下免職命令,猶不悛改,悻悻以引起禍亂不負責任為詞。今日因敗為勝,功過相償,天日鑒臨,人心共諒。乃總理一職,既無同意,亦無副署,實為非法任命,果出黃陂手諭與否,亦未可知。足下當以義師首領自居,豈得以國務總理為號,以免職興戎,而以復職自貴?狐埋狐搰,皆在一人,豈所謂為國忘身者乎?張勳以愎戾之資,悍然復辟,所統辮兵,素無訓練,其勢本易與平。張紹曾等倡謀討逆,近畿將領,不少靖獻之人,器械完利,士馬精強,撲滅殷頑,易如反掌,徐州餘寇,復何足云?而足下必任段芝貴為東路總司令,倪嗣冲為三省總司令。段本洪憲元兇,倪則叛督首領,一蒙驅使,得冒天功以為己力,沮忠正倡義之氣,開叛人狡詐之端,豈自比明之熊文燦耶?乃又抑止諸軍,不容興師致討,欲以易成之績,交與倡亂之人,偏私狹隘,毋乃過甚?丙辰近鑒,貤禍相同,此又足下所宜自省者也。文願足下上畏民碞,下思補過,作良將以伸正氣,討羣叛以塞亂源,誅洪憲佐命,以示至公,戮偽主溥儀,以懲負約,保國贖愆,孰善於此?若以小腆易敗,據為大勳,因勢乘便,援引帝黨,擅據鼎鐘,分布爪牙,則西晉八王之相驅除,唐末朱李之相征討,載在史冊,曲直無分,正恐功業易墮,禍敗踵至,凡我國民,亦不能為輔助矣。以足下天性強毅,本非狐媚之人,甚願盡忠告,是非利害,在足下自審之耳。孫文。皓。

注釋

(註一) 據「中華新報」(民國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原標題為「孫中山致段祺瑞電」。

相關人名
芝泉段芝泉段芝貴段祺瑞倪嗣冲張紹曾張勳黃陂溥儀熊文燦總理
相關地名
北京徐州彰德
相關專有名詞
復辟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494-495

檢索詞出現頁次

粤開會,人心時勢,兩屬難得,左提右挈,端盼不棄。何日命駕?仍乞先示。孫文叩。巧。
(註一) 據「中華新報」(民國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致陸榮廷催赴粤共商要政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武鳴探送陸巡閱使鈞鑒:前飭胡漢民君奉詣,荷推愛招迎,至感。篠日文由滬至粤,晤陳督軍,始知尊恙尚未全愈,殊深系念。此次政變,紛譎萬端,推其本根,要皆西南諸省聯結未周,而北方竊權怙兵之徒,乘機抑壓護國各省,推倒民國,遂彼私圖。今者復辟雖敗,叛者尚存,將來變端,可以預決。文等以為吾儕當此艱危之局,必當共同負責。近聞台端疾已稍痊,務乞扶輿東下,公商要政。孫文叩。巧。
(註一) 據「中華新報」(民國六年七月二十九日)。

致段祺瑞應誅討羣逆以功贖罪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北京段芝泉上將鑒:民國不幸,偽清僭據,足下以馬廠偏師,恢復共和,重奠京邑,此蓋強虜自亡之會,而亦足下迷復之機。伏念共和、帝制迭相乘除,已歷三次,所以起滅無常者,實由是非不定,刑賞無章耳。夫洪憲佐命之臣,宣統復辟之輔,其為帝制罪犯一也。去年洪憲禍首,隱忍未誅,佐命者既得從寬,則復辟者當然無忌。徐州、彰德二次會議,正是足下初任首揆之時,拱手處中,不能鉏治,而復獎以勳權,啟其驕悍,是以伏戎徧國以有今日。而民間清議,亦謂復辟之禍,叛督實為先驅,要求宣戰之不已,以至毆擊議員;毆擊議員之不已,以至解散國會;解散國會之不已,以至復建偽清。本為一人保固權位,以召滔天之禍,足下獎成此患,豈得不為追咎。文於數月前曾獻忠言,不蒙采納,至黃陂不得已而下免職命令,猶不悛改,悻悻以引起禍亂不負責任為詞。今日因敗為勝,功過相償,天日鑒臨,人心共諒。乃總理一職,既無同意,亦無副署,實為非法任命,果出黃陂手諭與否,亦未可知。足下當以義師首領自居,豈得以國務總理為號,以免職興戎,而以復職自貴?狐埋狐搰,皆在一人,豈所謂為國忘身者乎?張勳以愎戾之資,悍然復
國父全集四九四

辟,所統辮兵,素無訓練,其勢本易與平。張紹曾等倡謀討逆,近畿將領,不少靖獻之人,器械完利,士馬精強,撲滅殷頑,易如反掌,徐州餘寇,復何足云?而足下必任段芝貴為東路總司令,倪嗣冲為三省總司令。段本洪憲元兇,倪則叛督首領,一蒙驅使,得冒天功以為己力,沮忠正倡義之氣,開叛人狡詐之端,豈自比明之熊文燦耶?乃又抑止諸軍,不容興師致討,欲以易成之績,交與倡亂之人,偏私狹隘,毋乃過甚?丙辰近鑒,貤禍相同,此又足下所宜自省者也。
文願足下上畏民碞,下思補過,作良將以伸正氣,討羣叛以塞亂源,誅洪憲佐命,以示至公,戮偽主溥儀,以懲負約,保國贖愆,孰善於此?若以小腆易敗,據為大勳,因勢乘便,援引帝黨,擅據鼎鐘,分布爪牙,則西晉八王之相驅除,唐末朱李之相征討,載在史冊,曲直無分,正恐功業易墮,禍敗踵至,凡我國民,亦不能為輔助矣。以足下天性強毅,本非狐媚之人,甚願盡忠告,是非利害,在足下自審之耳。孫文。皓。
(註一) 據「中華新報」(民國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原標題為「孫中山致段祺瑞電」。

致國會議員望擇地開會電(註一)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上海、天津各報館轉各省國會議員均鑒:自叛督稱兵,國會解散,大法蕩然,逆賊張勳,乘間復辟,偽主溥儀,因勢竊位,而民心歸嚮,終在共和。偽清敗徵,智愚共見,於是前之倡亂壞法者,又假借反對復辟、擁護共和之名,以圖自固,帝制餘孽亦乘此以要功。文以為今日之患,非患真復辟者之眾,正患偽共和者之多,心復辟而偽共和者,不唯不能認為有誠意之友,且不能認為有誠意之敵,以叛討叛,以賊滅賊,但當視為械鬥,不能與以擁護共和之名。且清主溥儀,冒竊大位,豈曰迫脅,實其本情。而此次自稱討逆者,祇罪張勳,於清主不加申討,或且為之保障優待條件,是乃與張勳爭權攘利,而非擁護共和之明徵,朝秦暮楚,誰能保信?國會諸君已被叛督稱兵解散,即與偽共和勢不兩立,今清主既已失敗,正國會自奮之時。文嘗默觀時勢,江河流域已為荊棘之區,唯西南諸省擁護共和,歡迎國會,諸君宜自行集會於粤滇湘各省,擇其適當之地,以開議會,而行民國統治之權。如人數不足,開緊急會議亦可,責任所存,萬勿放棄。文以不材,忝為民國先驅之役,引領渴望,何日忘之。其有神奸狐媚,則同意於解散後又委曲而請求者,進退失
函電(上)民國六年七月四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