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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勾留上海辦理宋案再行來京復袁世凱電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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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勾留上海辦理宋案再行來京復袁世凱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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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為勾留上海辦理宋案再行來京復袁世凱電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民國肇建與宣揚主義
文件類型

函電

民國日期

002/04/06

西元日期

1913/04/06

國父年歲

48

全文內容

為勾留上海辦理宋案再行來京復袁世凱電(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四月六日
此次之滯滬,全為辦理宋案之故。因宋案之發力,一部之人士,激昂已達極點,刻正設法解釋,並商同各界力圖維持,斷不使因此事以危大局。在滬尚須勾留數日,無論如何本月中旬,即當來京云。

注釋

(註一) 據上海「申報」(民國二年四月七日)。

相關人名
袁世凱
相關地名
上海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四冊

頁次

297

檢索詞出現頁次

北京參議院、國務院、各省議會、都督均鑒:此次以個人資格遊歷日本,備受歡迎,其朝野上下,莫不表示真誠與我國聯好之意,若能雙方以妥善之方法切實行之,非啻為東亞之最大幸福,即世界平和,亦自茲可保。深望我全國國民,共明斯義,力圖見諸實事,於國家大局,實為厚幸。孫文叩。
(註一) 據「民立報」(民國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致孫毓筠告有事待商切望來滬電(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四月二日
  北京國民黨本部,內密,轉孫少侯先生鑒:有事待商,切望來滬。孫文。冬。
(註一) 據黨史會藏「電文底簿」(050/395)。

復柏文蔚告已電召孫毓筠來滬電(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四月二日
  安慶柏都督鑒:內密。尊論極是,已去電招少侯來滬。孫文。冬。
(註一) 據黨史會藏「電文底簿」(050/395)。

為勾留上海辦理宋案再行來京復袁世凱電(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四月六日
  此次之滯滬,全為辦理宋案之故。因宋案之發力,一部之人士,激昂已達極點,刻正設法解釋,並商同各界力圖維持,斷不使因此事以危大局。在滬尚須勾留數日,無論如何本月中旬,即當來京云。
(註一) 據上海「申報」(民國二年四月七日)。

復某君望對國事勉力進行電(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四月十三日
  鐵密。各電已收。質齋尚未到。國事望毅力進行。文。

函電(上) 民國二年三月――四月 二九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