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復唐繼堯,接受李烈鈞為滇省全權代表
電復唐繼堯,接受李烈鈞為滇省全權代表
中華民國六年
一九一七年
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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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曰:「滇唐元帥鑒:義密。江電悉。公督師入蜀,定可早定川局,長驅武漢,直搗燕京。曷勝忭頌。承示,請協和為執事全權代表。此後關於應行籌商事宜,即遵與李協和接洽。」(註一○五)
(註一○五) 「國父全集」第四冊,五二○頁。
國父年譜
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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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註一○二)
十一月一日 任命蔣中正、張羣為大元帥府參軍。(註一○三)
十一月四日 派孫洪伊為中華民國軍政府駐滬全權代表。(註一○四)
十一月十日 電復唐繼堯,接受李烈鈞為滇省全權代表。
電曰:「滇唐元帥鑒:義密。江電悉。公督師入蜀,定可早定川局,長驅武漢,直搗燕京。
曷勝忭頌。承示,請協和為執事全權代表。此後關於應行籌商事宜,即遵與李協和接洽。」(註一○五)
為援助黃復生等所組織之民軍事致電唐繼堯。
電云:「雲南唐元帥:申密。川事非得民軍相助不足以資提挈。黃復生、盧師諦在瀘組織四川國民軍,茲已任命黃為該軍總司令,盧為副司令。石青陽在綦江亦組民軍,已任為川東招討使。關於牽制逆軍及調和川軍,此兩人均可為用,請量予援助,並電前敵各軍長轉飭各師旅團
(註一○二)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四篇,一五五○頁,「金國治傳」,商務印書館發行,民國三十三年八月增訂第一版,重慶。
(註一○三) 「大元帥府簡任職務一覽表」;「軍政府公報」,第二十號。
(註一○四) 「大元帥府簡任職務一覽表」
(註一○五) 「國父全集」第四冊,五二○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五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