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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美洲舍路分部伍曜南報告集款近情函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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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美洲舍路分部伍曜南報告集款近情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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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批美洲舍路分部伍曜南報告集款近情函

生平歷程
二次革命與討袁護法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03/07/23

西元日期

1914/07/23

國父年歲

49

全文內容

批美洲舍路分部伍曜南報告集款近情函(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覆函鼓勵。章程並述第一次革命度量太寬,所以反對黨得從中入涉,破壞民國。第三次成功,非本黨不得干涉政權,不得有選舉權,故將來各埠選舉代表,非本黨人不可,請照章程通傳各埠僑民可也。

注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928)。日期據來函。

相關人名
伍曜南
相關地名
舍路美洲
相關專有名詞
一次革命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六冊

頁次

099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112)。

批澳洲黃國民來函(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十日
  回信鼓勵,並着即籌款寄來。並寄章程前去。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67)。

批吳麟兆來函(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日
  覆函鼓勵。並前接到匯豐電款一千元,據稱由紐約寄來,當時已覆函紐約,並收條寄往胡心泉君查交。今接函,始知為貴埠所寄,即致函胡君,將收條寄至貴埠矣。並寄章程。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57)。

批美洲舍路分部伍曜南報告集款近情函(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三日
  覆函鼓勵。章程並述第一次革命度量太寬,所以反對黨得從中入涉,破壞民國。第三次成功,非本黨不得干涉政權,不得有選舉權,故將來各埠選舉代表,非本黨人不可,請照章程通傳各埠僑民可也。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928)。日期據來函。

批陳新政等函(註一) 民國三年(一九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前函已覆,想已收到。改組革命黨,隨貴地情形變通辦理可也。請(註二)誓約一事,已派陸文輝兄前來辦理。李丘二君,初係自行擔任籌款,但近日已與弟通消息,弟着之所籌之款,當直接匯東京弟收,以歸統一(註三)。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052/20),並見黨史會編「國父墨蹟」。

公牘(上) 民國三年三月──七月 九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