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廣州當局談民國分裂之隱憂函
致廣州當局談民國分裂之隱憂函
函電
002/06/07
191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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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廣州當局談民國分裂之隱憂函(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六月七日
國人自宋遯初先生死後,均持退步思想,因而北京黨爭愈烈。文以國是為前提,誠恐內訌日甚,授口實于外人,致貽民國分裂之憂,刻決意入京與汪精衛盡力調和四黨見,精衛素見重于此,此行或不虛負,務請電恭懇旅京議員,助文一臂之力。
(註一) 據「民國檔案」,一九八八年第一期,頁三。
國父全集
第四冊
301-302
之藉口,其居心之叵測,實不堪問。引虎入室,以盜保家,生命財產,寧有全理。所懼者,舊派之人,惟利是視,雖賣國有所不恤,且將憑藉歐洲之勢力,以排斥我利害與之友邦。袁氏詭謀,貴國人士向所深悉,此次傳聞與俄人隱相結納,尤將為東方之不利,袁氏而得志,豈獨非敝國之福乎!至敝國國民與現政府之衝突,自係敝國國內之事,惟有關世界大局者,尚望閣下有以維持之。即如交款一端,於人道關係甚大,現雖業經開始交付,苟能限制不許充為戰費,則袁氏或不致殘民以逞。若敝國之和平可保,則東亞之和平即可保。閣下為日本之偉人,一言一動,足繫世界之輕重。尚祈俯念敝國與貴國關係最切,有以扶持之,則幸甚矣!書不盡意,敬頌大安,諸維朗照不宣。孫文。中華民國二年五月十七日。
(註一) 據彭澤周著「介紹中山先生一封未公開的信」,見「大陸雜誌史學叢書」第三輯第五冊。彭文註云:「為井上侯爵家所收藏,從未公開,戰後由日本國會圖書館抄錄下來。」
致胡漢民談宋案電(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六月三日
文本擬日間重赴東洋,倡聯中日。刻因宋案吃緊,尚難定行程。昨擬組織特別法庭,未得多數同意。經電中央政府,往復磋商,已舉定王、伍兩君與審。當不致或有別情,倘究出主名,以謝天下,使案及早了結,固吾黨所願甚。否則南北互啟猜疑,大局何堪設想?邇來南省議員多因此事影響,裹足不前,經文再三勸勉,先後首途,翹首北門,憂心如擣。
(註一) 據「民國檔案」,一九八八年第一期,頁三。
致廣州當局談民國分裂之隱憂函(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六月七日
國人自宋遯初先生死後,均持退步思想,因而北京黨爭愈烈。文以國是為前提,誠恐內訌日甚,授口實于外人,致貽民國分裂之憂,刻決意入京與汪精衛盡力調和四黨見,精衛素見重于此,此行或不虛負,務請電恭懇旅京議員,助文
函電(上)民國二年五月──六月三○一
一臂之力。
(註一) 據「民國檔案」,一九八八年第一期,頁三。
與黃興陳其美聯名復上海全國商會聯合會談擁護共和函(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六月八日
復函云:敬復者,接奉臺函,備聆一是。諸君關懷時局,亟思保全商業,而殷殷屬望于鄙人等,自愧德薄能鮮,曷克當此。邇來全國風潮冲激,訛言繁興,人心驚憂,影響所及,首在商界。來函所稱,殊深扼腕。當光復之始,鄙人等與諸君共膺患難,今幸民國成立,建設方新,休養生息,期以十年,國家前途,庶其有豸。孰意大局甫定,事變忽萌,誰無身家,豈堪以鋒鏑餘生,重膺慘禍。此誠鄙人等與諸君所同深痛心疾首者也。惟是共和時代與專制不同,人人當以國家為前提,即人人有擁護共和之責任。苟有立心不軌,破壞共和者,眾當棄之,斷不宜姑息養奸,自貽伊戚,此固全國人心之所同,然抑亦鄙人等之素志也。至來函囑通電各省及北京國民黨本部一節,用意固佳,惟嚴詰奸宄,保衛治安,地方政府責無旁貸,諒無待鄙人等之諄囑。國民黨乃係政黨,其政綱早經宣布,固已一致進行。此時大局稍定,若再以鄙人等一二人之意通電全國,恐轉滋歧惑耳。特此布復。即頌臺祺!孫文、黃興、陳其美謹復。六月八日。
(註一) 據上海「民立報」(民國二年六月十三日)。
致丁義華告以不願與聞政事函(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六月
萬國改良會丁先生鑒:來電悉。余現在不願聞政事。政治良否係政府責任,余嗣後專辦鐵路,其他非余所願聞也。
孫逸仙。
(註一) 據上海「時報」(民國二年六月十六日)。
致伍平一告孫病逝電(註一) 民國二年(一九一三年)七月九日
國父全集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