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炯明再求和
陳炯明再求和
中華民國十一年
一九二二年
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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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惺可復為陳炯明來艦求和,先生曰:「陳炯明對我,祇可言悔過自首,不能言求和。」魏邦平亦派人來艦,商議調停,其辦法為:(一)陳軍退出廣州城;(二)恢復政府;(三)北伐軍停止南下。先生允之,而炯明固無誠意履行也。(註一四三)
(註一四三) 蔣中正:「孫大總統廣州蒙難記」,一八頁。
國父年譜
下冊
1220-1221
部,由江口渡河經仁化,向韶州進攻。(二)以福軍李福林全部,沿河左岸,經週田、大橋、長壩、黃浪水,向韶州進攻。(三)以第二軍之許濟、孫本戎、謝宣威等部,由火山、大塘方面向韶州進攻。其他部隊為預備隊,另以第九旅黃國華部,由三南(虔南、龍南、定南)方面還攻翁源。並同立誓約,詞云:「三軍一致,誓同生死,擁護孫大總統,平定粤省之亂,如有異心,天誅地滅。」部署既定,各部遂分途前進。(註一四一)
對各艦長說明應堅守黃埔之理由。
先生召各艦長說明堅守黃埔及艦隊不可移動之理由,略謂西江水淺,如各艦移往,僅留三大艦在黃埔,則海軍以勢分而力弱,且黃埔為廣州咽喉,又有長洲要塞,其價值較西江為重要。
如大本營一離黃埔,則長洲要塞必失,廣州水陸形勝,必盡入叛軍之手矣。海軍一往西江,重來省河較難;如北伐軍回粤,不能奏水陸夾攻之效。故動不如靜,堅持以待北伐軍之速來。各艦長表示服從。(註一四二)
七月五日 陳炯明再求和。
鍾惺可復為陳炯明來艦求和,先生曰:「陳炯明對我,祇可言悔過自首,不能言求和。」魏
(註一四一)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一○四頁。
(註一四二) 蔣中正:「孫大總統廣州蒙難記」,一五──一六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 五十七歲 一二二○
邦平亦派人來艦,商議調停,其辦法為:(一)陳軍退出廣州城;(二)恢復政府;(三)北伐軍停止南下。先生允之,而炯明固無誠意履行也。(註一四三)
七月六日 促北伐各軍從速回粤定亂。
生生致前敵各將領手書,令各軍從速回粤定亂。時海軍受炯明賄賂,漸有動搖趨勢。海軍司令溫樹德為何某等挾制,態度益形曖昧。先生則泰然自若,告幕僚曰:「我輩既為國犧牲,當置死生於度外。方寸既決,逆軍其如余何?」又曰:「當此危疑震撼之時,吾人惟有明斷果決,支此危局而已。」(註一四四)
七月八日 海軍三巡洋艦叛離,先生令各艦由黃埔江面上駛至長洲要塞。
海軍三大艦海圻、海琛、肇和叛離圖遁之說,早在數日前已微有所聞。蓋陳炯明使海軍投降將校吳禮和、劉大同、何子奇等以重賄收買三艦,擬使之私離黃埔,任由魚珠、牛山各砲臺之叛軍砲擊其餘各艦。故人心搖惑,眾說紛紜。午後,證實三大艦今夜必離黃埔,先生即決心將各艦移駐長洲要塞後方之新造村一帶,免被叛軍封鎖。夜十一時,海圻、海琛、肇和三大艦果升火起錨,離黃埔外駛。先生聞此報告,即命其餘各艦自黃埔上駛,經海心岡,駛往新造村附
(註一四三)蔣中正:「孫大總統廣州蒙難記」,一八頁。
(註一四四) 蔣中正:「孫大總統廣州蒙難記」,一九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一年(一九二二) 五十七歲 一二二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