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傅秉常與英領事交涉,放逐陳炯明等出香港
令傅秉常與英領事交涉,放逐陳炯明等出香港
中華民國十二年
一九二三年
三月二十一日
58
陳逆明及其黨羽多匿跡香港,以圖再舉,是以對英交涉至為重要。先生因於二月二十八日任命傅秉常為粤海關監督兼特派廣東交涉員,負責對港方交涉事宜。是日,先生復命秉常即與駐粤英領進行交涉,驅逐陳炯明等,令曰:「着特派廣東交涉員傅秉常即與駐廣州英總領事交涉,請香港政府放逐陳炯明、葉舉、翁式亮、金章、黃強,鍾景棠、鍾秀南、陳永善、黃福之等逆首,迅出香港,免至擾我治安。此令。」(註一○一)
(註一○一) 「國父墨蹟」,一九四頁。
國父年譜
下冊
1313-1314
係。彼輩以為既已得粤,遂敢伸手於閩,此時必澈底固粤,乃能救閩,望諸兄竭力維持,不日當有大解決也。」(註九十九)
張紹曾函勸先生取消大元帥名義,離粤北上。
先生既開府廣州,遍發通電,提出國是主張,一新國民耳目。直系曹錕、吳佩孚大為震恐。
因強逼北京政府國務總理張紹曾下令以沈鴻英督粤,孫傳芳督閩,冀圖擾亂西南局勢。紹曾原以和平解決時局相標榜,故率其全體閣員辭職,表示抵抗。但終為曹、吳所屈,以沈鴻英督理廣東軍務、孫傳芳督理福建軍務之命令,卒於是日由張內閣發出。然為敷衍先生計,紹曾乃以內閣全體名義派王寵惠、楊天驥賚函赴粤,勸先生取消大元帥名義,離粤北上。(註一○○)
三月二十一日 令傅秉常與英領事交涉,放逐陳炯明等出香港。
陳逆明及其黨羽多匿跡香港,以圖再舉,是以對英交涉至為重要。先生因於二月二十八日任命傅秉常為粤海關監督兼特派廣東交涉員,負責對港方交涉事宜。是日,先生復命秉常即與駐粤英領進行交涉,驅逐陳炯明等,令曰:「着特派廣東交涉員傅秉常即與駐廣州英總領事交涉,請香港政府放逐陳炯明、葉舉、翁式亮、金章、黃強,鍾景棠、鍾秀南、陳永善、黃福之
(註九十九)先生批牘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註一○○) 岑學呂:「三水梁燕孫先生年譜」下冊,二四七頁。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三一三
等逆首,迅出香港,免至擾我治安。此令。」(註一○一)
三月二十二日 任趙士北為大理院長。(註一○二)
三月二十六日 委任謝持為全權代表,執行中國國民黨本部黨務事宜。
先生在廣州,中國國民黨本部仍設上海,本日致電上海黨本部黨務部部長謝持(慧生)為全權代表,執行黨務事宜。(註一○三)
中國國民黨中央幹部會議在上海舉行第二次會議,決定改組東京支部及進行北方宣傳工作。(註一○四)
令飭李易標部觀音山駐軍移防市郊,觀音山開放為公園。
觀音山為廣州市區之名勝區,沈鴻英部中央直轄第五軍李易標駐軍此處,民眾咸感不便。先生因於本日令飭李部移駐廣州市郊適當地點,並分令廣東省長徐紹楨及滇軍總司令楊希閔,於
(註一○一)「國父墨蹟」,一九四頁。
(註一○二) 「陸海軍大元帥大本營公報」第四號。
(註一○三) 先生手令電稿(中央黨史會藏)。
(註一○四) 會議記錄原件(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民國十二年(一九二三) 五十八歲 一三一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