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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知東江商運局局長王棠禁止勒收程船保護費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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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知東江商運局局長王棠禁止勒收程船保護費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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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知東江商運局局長王棠禁止勒收程船保護費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3/11

西元日期

1924/03/11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飭知東江商運局局長王棠禁止勒收程船保護費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令東江商運局長王棠。為令飭事:據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稱:「現據運商濟安公堂研究公會禀稱:頃接本堂會各程船報稱:各船入口駛至黃埔河面附近,有東江商運局兵艦喝令停船,勒繳保護費三五十元不等,始准放行通過,殊于運務大有窒礙等情。查商運局定章,原為保商而設,若攔途勒收保護費,擬與原定宗旨不符。況程船為餉項所關,更與百貨不能同日而語,理合據情禀請鈞署察核,懇即咨令商運局轉飭所屬,嗣後對於程船出入,准予豁免征收,勿再留難,俾卹商艱等情。據此,除轉咨東江商運局禁止勒收外,理合據情呈請鈞座察核,俯賜令行東江商運局禁止勒收,以維程運而卹商艱,實為公便。」等情前來。除指令呈悉,候令飭東江商運局嚴行禁止可也。此令。印發外,合行令仰該局長即便遵照辦理,勿稍玩忽。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訓令第九三號。

相關人名
王棠趙士覲
相關地名
東江黃埔
相關專有名詞
兩廣鹽運使東江商運局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107-108

檢索詞出現頁次

(註一) 據黨史會藏原件影印。

核覆北江商運局局長韋榮熙呈擬具修正暫行章程乞予核准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一日呈悉。查所擬暫行章程第二、第六兩條,文字尚應酌加修改,以期明晰。已於原章內批明,隨令發還。仰即查照妥繕,另文呈候核准施行可也。此令。計開:
  第二條 繁盛地方下應加「除鐵路範圍外」六字。
  第六條 各種運館下應加「除在粤漢鐵路範圍內開設之運館免予註冊外」十九字。
  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二三號。

核覆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請令行東江商運局禁止勒收程船保護費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一日呈悉。候令飭東江商運局嚴行禁止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三四號。

飭知東江商運局局長王棠禁止勒收程船保護費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令東江商運局長王棠。為令飭事:據兩廣鹽運使趙士覲呈稱:「現據運商濟安公堂研究公會禀稱:頃接本堂會各程船報稱:各船入口駛至黃埔河面附近,有東江商運局兵艦喝令停船,勒繳保護費三五十元不等,始准放行通過,殊于運務大有窒礙等情。查商運局定章,原為保商而設,若攔途勒收保護費,擬與原定宗旨不符。況程船為餉項所關,更與百
公牘(下)民國十三年三月一○七

貨不能同日而語,理合據情禀請鈞署察核,懇即咨令商運局轉飭所屬,嗣後對於程船出入,准予豁免征收,勿再留難,俾卹商艱等情。據此,除轉咨東江商運局禁止勒收外,理合據情呈請鈞座察核,俯賜令行東江商運局禁止勒收,以維程運而卹商艱,實為公便。」等情前來。除指令呈悉,候令飭東江商運局嚴行禁止可也。此令。印發外,合行令仰該局長即便遵照辦理,勿稍玩忽。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一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七號大元帥訓令第九三號。

着籌設禁煙人犯裁判所並擬具條例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着秘書長、大理院長、各部長、省長、市政廳長、公安局長籌議設立專一禁煙人犯裁判所,並擬條例。此令。孫文。十三、三、十二。
(註一) 據黨史會藏抄件(051/150)(周贈遺墨)。

裁撤東江北江商運局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大元帥令:東江北江商運局均着裁撤。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令。

核覆財政委員會呈請令行滇軍總司令轉飭趙師長撤銷批准鴻源公司承
收糞溺出口捐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三月十二日
  呈悉。候即如請令行滇軍總司令轉飭撤銷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三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八號大元帥指令第二三七號。

國父全集 一○八